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台美簽核能協定 環團斥馬:無視反核民意

    
2013-12-22
台美昨簽署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我官員表示,這項協定將確保台灣核一到核三廠的核原料無缺。圖為使用過燃料棒放在燃料池中冷卻。 (資料照)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記者吳柏軒/綜合報導〕台灣駐美代表金溥聰昨天與美國在台協會簽署「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官員表示,這項協定將確保台灣核一到核三廠的核原料無缺。
確保核燃料供應沒問題
目前台灣是依據與美國於一九七二年簽署、一九七四年修訂的「台美民用原子能協定」,向美國進口核燃料與重要核能設備。該協定將於明年六月廿二日屆滿四十年到期,昨天簽約只是第一步,預留半年時間是讓台美雙方完成國會審閱的內部程序,使台灣核燃料供應及重要核能設備進口不致發生問題。
白宮昨天下午也發布新聞稿指出,美國總統歐巴馬正式批准並授權美國在台協會(AIT)與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簽署「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原本的「台美民用原子能協定」效期為四十年,這次新約則無限期,除非有新事件發生。
反核團體:為核四而簽
消息傳來,朝野立委皆表不滿,要從嚴審查。反核團體更表示,新條約根本就是為核四而簽,核四營運與否都尚未決定,馬政府竟「自作主張」,完全無視反核民意。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痛批:「馬總統承諾未來核一、核二跟核三將要逐漸除役,那又何必簽此契約?顯然就是為了核四營運而布局!」將發動反核民意向立委施壓,在國會上否決該協定。
如何處理核廢料才重要
非核家園大聯盟執行長李卓翰說:「我們缺的不是核燃料,而是如何處理核廢料!」美國把燃料賣來台灣,卻留下核廢料,造成環境嚴重負荷,應該要求美方承諾協助處理,協定才算平等。
台灣環保聯盟會長林文印認為,台灣應朝再生能源的永續發展前進,不應再買核燃料,走回頭路的此一協定有「政治意味」,重點不在核能發展,而是向中國宣示:台美仍保有暢通聯繫管道。
核電廠機組以十八個月為一個週期,目前三個核電廠、六個機組每一週期所須燃料棒總量為六百七十二束;全台核電廠機組燃料池已儲存的用過燃料棒總量為一萬六五一五束,其中核一廠一號機冷卻池貯存僅剩九十四束空間,明年十一月就滿了;二號機則剩兩百廿三束空間,到二○一六年一月也放不下了。
原能會官員表示,未來新約會與美方交涉,將使用過的核燃料送往其他國家進行再處理,以解決核廢料存放問題。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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