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罷免案逕付二讀門檻提高 遭譏吳育昇條款 【2013/11/29 16:20】

新聞圖片
由憲法133實踐聯盟與台灣團結聯盟共同發起的「罷免吳育昇行動」第一階段罷免提議連署已結束,將邁入第二階段連署。(資料照)

〔本報訊〕由憲法133實踐聯盟與台灣團結聯盟共同發起的「罷免吳育昇行動」第一階段罷免提議連署已結束,將邁入第二階段連署,在這之際,國民黨立院黨團挾人數優勢,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逕付二讀,草案規定,連署罷免案應檢附切結書、身分證影本,這也意味罷免門檻將再度提高。

 「反對吳育昇條款」、「國民黨護航吳育昇太難看!」在野黨聲嘶力竭喊著,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在立院法院會變更議程,國民黨在人數優勢下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變更議程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團召集協商。

 依現行法規定,罷免公職,提案人需填姓名、身分證、戶籍資料,以及罷免理由書;連署人則需填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若法案通過三讀後,未來提案人、連署人名冊,需再增列檢附切結書與身分證影本。

 面對在野黨譏諷此修正案為「吳育昇條款」,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則稱,尊重所有提案罷免權,但為了避免偽造文書,應修法改為「檢附身分證影本」,他澄清,這與吳無關,若說「吳育昇條款」不公平。


出處:自由時報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09740&type=%E6%94%BF%E6%B2%BB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