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7 | |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兩岸服貿協議開放金融及電信服務,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昨天提出警告,中國的個人資訊保障嚴重不足,台灣人民使用相關服務無異「自投羅網」;此外,台灣欠缺資訊出口管制相關法規,中國企業或個人來台,將可輕易蒐集台灣人民的個資,馬政府完全是「引狼入室」。 台大經濟系、台大公共經濟研究中心舉行「如何簽定服貿協議,共創兩岸雙贏?」系列研討會,邱文聰與會指出,服貿協議將使台灣資訊安全面臨風險,中國的「國家權力」不像一般法治國家受到限制,向來對資訊滲透和操縱無所不用其極,世界各國面對中國,通常會祭出「限制出口」作為對應策略,且不限於貨品,資訊輸出也有管制,台灣欠缺相應法令規範,恐不足以因應。 邱文聰說,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雖在三年前修正後,對資訊國際傳輸有做出規範,可發揮一定節制效果,但相關機制不夠完善,一旦資料出了國境,就有如「風箏斷了線」,無法期待中國遵守個資法;此外,台灣「敏感科技保護法」迄今尚未完成立法,不足以因應中國的全面性資訊威脅。 邱文聰提出警告說,兩岸在沒有簽署資訊保障協定情況下,就簽署服貿協議,讓台灣暴露在資安風險中,台灣企業將員工、客戶等企業資訊攜帶至中國,就不再受台灣法律保護,等於是「自投羅網」;而台灣開放中國銀聯等金融業在台灣設分支機構,也是「引狼入室」,讓中國能輕易在台灣蒐集國民個資,再以特定形式傳回中國。 訂法保障資訊自決權 邱文聰主張,台灣應自行訂立相關法規、人權條款,保障國人的「資訊自決權」,例如中國開放台灣成立「離岸呼叫中心」(境外客服中心),台灣可自行訂立規範,規定必須要有「來電顯示」,揭露電話來自哪個國家,讓民眾可選擇拒接,並要求轉接回台灣的客服,若缺乏相應補救措施,後果將不堪設想。 Source: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邱文聰︰服貿引狼入室 個資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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