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台大規定 柯文哲要犧牲

◎ 劉瑩
揭曉,講錯或聽錯的沒責任,「疑似講錯」那邊的一排主管長官也沒有責任,唯獨由「疑似聽錯」那邊的最上級長官柯文哲一人降兩級改敘扛起。
照說,電話聯繫過程中對於陰性或陽性有做複述,一開始就錯的「疑似講錯」可能性應該比較大;但台大醫院並沒有經過測謊或任何依據就「鐵口直斷」錯在「疑似聽錯」那方。更扯的是,官方懲戒的最大依據是一份據柯妻所稱是竄改過的「器官勸募網絡系統」(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OPO)作業流程書,而這份流程書還是柯本人一手起草的。加上一條「OPO必須在電腦系統上再次確認」的步驟,等於是他自己規定自己必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二十四小時隨時確認所有大大小小檢核結果,然後台大醫院這方面的所有錯誤就可以順理成章的推給他了。
可是,按常情想,不要說是資深教授醫師,就算是菜鳥醫師甚或一個正常的人,怎會笨到主動擬個綑綁自己、規定自己全週無休、等同每週工作一六八小時的條文?而且,就算醫師尚未列入勞基法,但on call也算在工時裏,而正常勞工每週連on call工時上限也不過四十八小時,一六八小時也太「超過」了吧。這令人想到洪仲丘案,急於卸責的國防部也只敢說「沒有畫面」、讓新兵日記「留白」,也不敢事後加油添醋造出一份「新版日記」;台大若真的這樣做,只怕有竄改文書或是使監委登載不實的罪嫌吧.

(作者為醫師)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3/today-o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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