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從分店移到總店

作者 王景弘   
2013-08-20
在台灣軍審法修正實施,現役軍人刑事犯大起解,移交司法審理或執行之際,美國軍事法庭正在審理兩件大案:維基解密洩密案主角曼寧,和與上尉女部屬搞婚外情的特種部隊准將辛克萊。
被告的小兵與大將都沒有質疑軍事審判不獨立、不公正、不透明、會傷害他們的「人權」或要求交付司法審理。
持平而言,美國軍法體系的獨立、公正、水準,和對人權的保障,與司法體系一樣受尊重,兩者並存不受質疑。
台灣軍審移交司法的變革,可能符合一般人的定論,即軍法體系受長官干預,易流於官官相護,而軍事檢察官與軍法官水準比司法官低,影響獨立公平的調查與審判,因此,在平時把刑事案移交司法是一項進步。
但如此急救措施只是政治權宜,並沒有碰到核心問題:司法、檢調的獨立與公正。
傳統人治與列寧「黨國」體制,即使照抄先進國家的制度與法律,都難脫政治干預。國民黨極右派和情治單位煽風點火,炮製美麗島事件,羅織黨外人士叛亂罪名,交付軍法判刑,和江國慶冤案,都讓軍法惡名昭彰。
馬英九復辟黨國之治,為剷除本土意識領袖人物,藉口清理貪腐,地毯式起訴前朝官員,不顧正當法律程序,干預審判。司法不公正、不獨立的本質,與軍法半斤八兩。
洪仲丘案凸顯軍中違法濫權和軍法的人治色彩,但這種色彩也存在司法體系;把軍審移到司法,只是把分店移到總店,並沒有解決司法獨立,不受馬英九和國民黨干預的基本問題。
為尋求未來更完善的法治時代,青年白衫軍和與他們同輩的司法人員,還需要作更多的努力。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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