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清廉政府 上污下污

◎ 鄭治平
馬政府執政以來,從其左右手親信,到各階層公務員貪污案件層出不窮,日昨又爆發高雄海關集體貪污弊案!
政府如果有決心真要杜絕公務員貪瀆,應建立立竿見影之鐵腕重懲機制,公務員凡涉及貪污者,經查證屬實應立即兩大過免職;司法機關對涉貪案件更應速判、速決,以除後患。機關應將公務員涉貪期間的考績獎金全數追回,對於考核不實的單位主管,應課以連坐法;單位主管既然無識人之明,則應降調為非主管。
公務員長期集體貪污,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改革非不能、不行,執政者應有破釜沉舟之魄力、決心,對於人性之貪腐應以「嚴刑峻法」伺候、斷其生路。否則,酒、肉、財、色誰抵擋得住,公務員貪污,受苦的可是善良百姓啊!
有關當局面對公務員不斷發生之重大違紀事件,不要只會說「震怒、從嚴懲處」,應是痛下決心大力整頓、改革公務員紀律的時刻了!最怕的是,當權者對屬下貪污麻痺至習以為常,甚至無感!
(作者為前北市府人事處科長)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7/today-o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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