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金恒煒 | |
2013-06-11 | |
會計法修正案,終在三個耳光下,胎死腹中。 第一個耳光,是馬英九自己掌嘴、自打嘴巴。因為會計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之後,總統府表示尊重立法院決議。言猶在耳,現在馬英九在記者會中公開下令覆議,並表示︰「包括行政團隊、國民黨立院黨團以及我本人,都應深自反省與檢討。」馬英九以總統身分、又以執政黨黨主席身分出場不說,還拉行政院長與立法院長陪斬,國家機器中最重要的一府兩院全賠上了。問題是,什麼時候總統府、行政院與立法院三位可以一體?這個大卡司的表演,完全紊亂了憲政體制。耳光再打得響,看在人民眼中、聽在人民耳中,真是痛徹心扉,不知道要說什麼話才好。 第二記耳光打在閣揆臉上。不過早一天六日下午,行政院長江宜樺與民進黨黨主席蘇貞昌「蘇江會」,江宜樺還鐵口直斷地說,會計法修正案已經朝野協商三讀,行政院不會覆議;到了當晚,再度向記者保證,行政院不會覆議。只隔一夜,馬英九硬生生把江宜樺說出去的話塞回到他口中。這個耳光有兩個後座力:一個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最高行政首長」已被馬英九取消了;另一個是,依責任倫理,行政院長既已被提名的總統表達「不信任」,只有辭職下台之一途。江宜樺是學者,而且是政治學者出身,卻恬不知恥地好官我自為之,不僅挨了巴掌,還把自己所有的尊嚴、專業全賠完了。 第三記耳光打在立法院長王金平臉上。嚴重的是,立法院長什麼時候竟然成為總統的麾下?要打就打,要罵就罵?不要忘記,立法院還可以罷免、可以彈劾總統。立法院是制衡行政的機關,憑什麼立法院長要被拉上台去公開受辱?更何況,行政院長已被馬英九矮化成執行長了,(依《聯合報》報導「官員」的說法:「行政院長已是總統的執行長,在馬總統主持的會議上,江宜樺選擇…貫徹馬的意志」)那麼,立法院對治對象不就是馬英九嗎?現在行政院長成執行長,連立法權也繳了械,我們還有立法院嗎?還有行政院嗎?還有行政權嗎?還有立法權嗎?只剩下民調十三趴的「The bumbler」馬英九一人胡作非為了。 三個耳光透顯的事實是,會計法修正案背後的最大黑手,就是馬英九、江宜樺與王金平三人;總統府、行政院與立法院全淪為喝花酒又有特殊背景的顏清標的靠山。台灣還有救嗎? 前一天王金平還要強詞奪理說:「修過的法就是法,不是非法。」第二天就被檢察官協會打槍。檢協會發表聲明表示:「修法內容明顯違反憲法條文,希望立法院不要再修出違憲條文。」可見修過的法不是法,是非法。老實說,豈止會計法修正案違憲,整個馬團隊就是違憲團隊。在馬英九操弄下,行政院沒了、立法院沒了,三權沒了、制衡沒了;這部憲法已被完全破壞殆盡!我們還有憲法嗎?還有憲政體制嗎?(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2013年6月11日 星期二
三個耳光砸爛憲法與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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