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 星期二

不捍衛國家主權即無公民人權

2013-05-14
五月九日,我國屏東琉球籍漁船「廣大興二十八號」在屬於台菲交疊經濟海域捕捉黑鮪魚,遭菲律賓公務船開槍掃射,造成台灣船員死亡的重大事件,事發至今已進入第六天,除了台灣與菲律賓兩當事國相互透過外交途徑持續交涉,中國與美國皆已對此分別表態,並且採取了不同的處置方式,這四角互動架構,呈現出台灣最寫實的國際處境與地位,台灣既須深刻理解在國際博弈中掌握如何對我有利,這個案例更清楚說明若不確保國家主權,公民即無完整人權可言。
「廣大興二十八號」船員洪石成遭菲國射殺並非「個案」,根據海巡署的紀錄,最近十三年來菲律賓公務船騷擾我國漁船的通報件數有三十一件,其中九起重大衝突造成二死一重傷,超過三十名船員被菲國羈押二個月到一年半不等。這種「累犯」行為,或因案情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但是台灣漁民討生活的辛酸,因缺乏政府為後盾的有效保護,一向面臨高度風險,則是不爭事實。
這次台灣漁民再度無辜犧牲,凸顯了政府不作為的遺害,國人因此同仇敵愾、一致要求政府務必針對菲國違反海洋法與人道的野蠻濫殺行為當即採取積極有效對策,以確保我國漁民在相關海域的作業安全;同時,大家必然注意到中國官方在第一時間就對菲國採取強烈譴責的高調反應,中國官媒並以社評主張中國要藉機爭取台灣民心,甚至露骨指陳:「同胞被鄰國射殺,當局(指馬英九)無力反制,這是台灣民眾最難過、也最無助的時候。這時大陸方面如能提供恰當的支援,既解台灣的困境,又做到在這個過程中保持台灣人的尊嚴,而不是讓台灣人感到大陸『另有所圖』,兩岸關係就能實現一次真正的拉近」,這番此地無銀三百兩,似乎為這段期間中國國務院、國台辦、外交部的連續大動作做出了最佳註解。
果然,台灣內部隨即有媒體開始操作「掛五星旗在海上比較有保障」的「民意」,試圖在漁民的不幸中攫取特定的政治利益,不惜虧損己方政府,屈意「兩岸」共同嚴懲菲律賓的論調,此等行徑,不僅至為可議,且漠視了菲國長期對我漁業協議提議不理不睬的根源,實來自其奉行「一個中國」政策,這也是儘管菲國與台灣存在經貿關聯,並互為菲勞輸出國與輸入國,仍無改菲國不以台灣為主權國給予基本尊重的癥結所在。二○一一年,菲國逕將台灣詐騙犯遣往中國審訊,即是非常典型的一中政策產物。
一言以蔽之,中國在國際間以「一中」封鎖台灣,而世界各國對此踐踏台灣國際人格作為或同意、或尊重的集體現實主義,才是導致台灣國民在國際場域失去基本人權保障的最大起因,各國以與台灣並無正式邦交、甚至因與中國有外交關係故要刻意排擠、打壓台灣的例子比比皆是,隨時都在各地上演,連軍力根本不成比例的菲律賓,其漁政船都敢狂追台灣漁船逾一小時、不斷瘋狂掃射洩憤的猖狂,背後顯示的不就是他們眼中一中箝制下的台灣嗎?若是如此,台灣有人主張乾脆掛上五星旗,這算不算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美國國務院這次在被動答覆記者提問時,透露了美國在事發後持續與台灣、菲律賓聯繫的消息,並要求徹底透明調查真相,在此之前主張雙方克制,避免造成區域緊張,顯見其對兩盟邦的仲裁角色。中國刻意鼓譟菲國有美國撐腰,馬英九忌憚美國而軟弱,自有其目的,但台灣民意早就把壓力端上了檯面,不允許馬政府自喪政府存在的責任,這正是民主國家的安全瓣,因此菲國後續必須、也唯有給台灣一個合理的交代,道歉、緝凶、賠償、就此達成漁業協議共識,才能避免台灣的報復。換句話說,馬英九軟弱不得,誰給菲國撐腰也沒用。
台灣漁民以人命為代價,讓大家更清楚的看見:過去國人在出國參加國際會議、比賽時受到矮化、屈辱更強烈的不公對待,因此已經無法姑息。一個國家自重而後人重,可以擱置爭議,豈可擱置主權,若不時時捍衛主權,如何切實保障人權?這個原則,在面對菲律賓、中國、美國,道理完全相同,標準亦必須是一樣的。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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