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台灣人要有抵抗意志


◎ 楊劉秀華
在中華民國體制內,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有罪的人可判無罪,而無罪的人卻會被判有罪。林益世可以回家過年,阿扁不能回家過年,差別非常明顯。政治的方式可以革命來解決,縱使革命不一定暴力、流血,台灣人沒有革命的本錢。因此,我認為運用國際法是可行的解決之道,依照舊金山和約,台灣主權未定,我們應透過國際法來解決台灣主權問題。
最近讀李登輝訪談《信仰與哲學》一書,其中「認同台灣是獨立的國家」第一一九頁說到國際法庭判官小田滋於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六年間來台,曾向李登輝說,台灣應該在國際法庭提出告訴,說台灣是一個有主權的國家,卻讓中共弄成這樣,訴訟結果會有效;又說台灣若提出告訴,他(小田滋)會幫忙。但李登輝未向國際法庭提出告訴,透過國際法來解決台灣主權問題,逕自提出「兩國論」。如今已過十八年,台灣主權問題仍未解決,真是可惜。
有心的台灣人對選舉已失去信心,尋求國際法解決台灣主權問題是我們必須要走的路,唯有這條路,才能解救台灣人。為了台灣的將來,我認為應以台灣主權問題為當前目標,達成全世界的國家都能承認台灣,不要以選舉做為政治操作,希望每一個台灣人都能認真思考未來要努力的方向,如何為台灣爭主權,自己做台灣的主人。台灣面對中國併吞的威脅,好像女人遇到惡霸想侵犯她,千萬不能因難而順從,一定要拚命抵抗才對。
(作者為國際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4/today-o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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