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司法 國民黨特種營業


◎ 王伯仁
李朝卿交保了,賴素如交保了,李朝卿並以電子公文申請復職,內政部長也批准了,好一齣司法兼行政大戲,這個戲棚可是國民黨搭的,戲碼也是國民黨寫的,我們平民百姓只有在戲棚下看戲的份!
李朝卿縣長收賄案,多達一百多件,依刑法一案一罪論斷,若有罪成立,任何一案都是刑期七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重罪,刑期加總多達數百年;賴素如目前雖只被檢調查出收賄一百萬元,但也涉及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責,但兩人都交保了。法院的認定是已沒有串供和逃亡之虞,但以前的相似例子呢?法官都忘光了。
以前阿扁總統涉案,一審即被法官收押,直到部分案件定讞入監服刑都沒有交保一天放出來,那個主事法官除了以重罪羈押理由外,還強調扁曾任總統有高於一般人的逃亡能力,所以羈押不得交保,後來就由羈押直接入監服刑,至今已四年多。
李賴交保後,會不會串供和逃亡,吾人誠不知,但對照以前連副總統的「心腹」朱婉清,涉嫌盜用中央廣播電台三千萬元「公積金」一案,檢察官下午開偵查庭,當天晚上朱婉清就買頭等艙單程機票飛往美國,至今未歸,李賴本領又差多少?
李朝卿若復職,南投縣民怎麼在其治下安心生活下去?縣政又如何推動?還有多少「黑數」會因而湮滅?現在已知有部分縣立學校學生不欲領「縣長獎」,教育部蔣部長應出來講講話啊!
(作者為退休新聞工作者)


◎ 陳清偉
南投縣長李朝卿交保後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再度證明了一句名言:「法院是我們國民黨開的」。
既然依法論法內政部必須准其復職,那交保與否就極為關鍵,理當慎重其事才是,一旦批准交保,其目的就很明顯了。真是充滿玄機與詭異,李朝卿在交保時竟然還敢大言不慚的說要申請復職,依此看來,這可能都是事先安排好的戲碼。
此案很明顯,所有人、事、物及贓款均證據確鑿。長久以來馬英九信誓旦旦要打擊貪污,其愛將犯下如此令人深惡痛絕的罪行,看來這輩子都得要在牢獄中度過才是,怎可能交保,進而即刻申請復職呢?而內政部長又是在第一時間批准其復職,實在不得不令人懷疑其中玄機及奧妙之處。
有必要如此迫不及待復職嗎?整件事太離經叛道匪夷所思了,政治人物完全沒有顧慮到人民感受,在國人生活痛苦指數屢創新高及苛政猛於虎的今日,無疑的這已使國人對政府信心蕩然無存了!
(作者為真理大學休閒遊憩事業學系碩士生)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30/today-o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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