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滿屏、吳菊梅 2013/02/07
陳滿屏、吳菊梅 前東菱電子員工
Q:你們前天原本在勞委會前靜坐,為何突然轉往台北火車站臥軌?
A:2月5日勞委會召開勞工安定基金會議,討論全關廠連線工人的勞資糾紛,我們中午就到勞委會,盼望主委能跟我們協商或告知處理方案,等到下午5時都沒消息,直到晚報出來,才寫勞委會打算依年齡、財力,把勞工分三種等級,採3、6、9折減免償還。我們很氣憤,我們的遣散費跟退休金,怎麼可以打折?那我繳的稅,政府怎麼不打折?而且就算我還有工作能力,就不該領退休金跟遣散費嗎?這個方案根本在分化勞工,我們才決定到火車站臥軌抗議。
民國85年2月,東菱電子關廠前,我們的工作量一直很大,天天要上生產線,當時我知道老闆跟很多家銀行貸款,因我們每個禮拜都要應付銀行團來參觀。我從16歲建教生開始做,做到生產線領班。民國83年,公司延遲發薪,老闆叫我們幫他,還找一家叫合享元的公司來投資,騙我們說如果貨做不出去,薪水就拿不到,所以我們拚命趕工,最後老闆竟說,他沒拿到代工費,錢全被合享元拐走,還是發不出薪水,宣布關廠。
當時老闆還跟我們簽單據,註明會付退休金、遣散費,可是沒寫期限。大家各自回家等消息,後來發現一堆幹部偷偷把廠房值錢的機器載走,同事吳菊梅(照片右)召集大家成立自救會。我們先向勞工局申訴,要告老闆,到了法院,老闆說他沒錢。
「台灣勞工太可悲」
勞委會要求老闆簽訂1個月內必須提出抵押品貸款,償還勞工遣散費,結果1個月後,老闆回覆勞委會說他無能為力。老闆白紙黑字都簽了,照樣可以不用負責,隨便糊弄我們,而且老闆全家都脫產,整件事不了了之。這股怨恨,誰吞得下?16年來,我們四處陳情。我們站出來討債,如今竟變欠債。
Q:當初勞方怎麼跟官方談?
A:我們和全國被惡性關廠的勞工一起抗爭,也請監察院追查東菱如何脫產,但政府始終無法幫我們解決問題。我們去老闆家夜宿,民國87年到勞委會絕食,才爭取到「失業給付」,但我們卻沒資格申請。
後來勞資關係處處長說,政府要以貸款的名義代老闆償還,叫我們去辦。16年前說代償,16年後說貸款,還連本帶利向我們提告。請問我在東菱做了12年,做到要死要活,月薪才2萬2千元,最後領不到薪水,跟政府投訴,政府不追究資方,還告我;而且勞工資遣、退休制度不良,是官員失職。父母官、資方做錯事,苦果卻由勞工承擔,公平嗎?這些錢是法定勞工該有的退休金跟遣散費,我們到底欠誰錢?
資方騙我們、政府也騙我們,為什麼勞工都在被騙?我再也不相信政府,政府就是爛。16年來,我深刻體會台灣勞工太可悲,什麼權益都要靠自己爭取。我們真的活得非常累。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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