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3 | |
記者王貝林/專訪 政府各退休基金近來傳出財務危機,引發一連串的改革呼聲。鑽研年金政策與法制多年的政大法學院院長郭明政認為,未來軍公教退休應整合為單一年金制,所得替代率及退休年齡等條件都應比照勞工對等改革,並以「期待保障、年資保留」,讓年資在轉行時也可帶著走,同時和勞工一樣,未來要等六十五歲才開始支領退休年金。 應把18趴當成國難 訂定處理條例 對於十八%優存的爭議,郭明政強調,若將十八%優存的本金攤提為月退俸,退休所得替代率很可能超過百分之百;過去的十八%優存沒有法律依據,未能對軍、公、教、勞等同對待的違憲規定,法制化前未依法給付的十八%優存利息,嚴格來說都屬不當得利,理應追回並懲處失職人員。他建議未來應將十八%優存當成「二二八國難」,訂定十八%處理條例嚴肅面對,研擬出人民可以接受的處理方式。 本俸二倍計算退休金 問題更嚴重 他舉例,德國公務員工作四十五年,所得替代率七十五%,勞工工作四十五年,所得替代率六十七.五%,加企業年金七.五%,一樣是七十五%,美、日等國也都對軍、公、教、勞等同對待;但台灣卻將甲國A制、乙國B制、丙國C制加在一起,還自創新制,所以混亂紛擾,像軍公教以本俸二倍計算退休金,比本俸加專業加給、主管加給的實際月薪多得多,造成的不合理問題可能還比十八%更嚴重。 許多學者甚至銓敘部的規劃,都朝增加個人帳戶制改革,郭明政則期期以為不可。他表示,個人帳戶制至少會帶來幣值波動、投資收益不佳、管理者上下其手等三大風險,近日爆發勞保、勞退基金委外代操慘賠,就是被基金經理人坑殺的結果。 提前離職保留年資 避免轉業風險 他認為,未來應訂定「公務員年金保險法」,將公保與退撫整合為單一年金,確立「期待保障、年資保留」制度;目前軍公教若在取得退休資格前離職,相關年資會化為烏有,應比照勞保保留年資,如此即可避免轉業風險,並在退休時各自請領不同年金,無須合併計算;若在法定年金請領年齡前退休,也不會像現在喪失請領資格,而是比照勞工可以先離職,等六十歲(未來為六十五歲)才開始請領年金,如此國家也不必從四、五十歲就開始負擔軍公教退休金,減輕很多負擔。私校應比照勞保,訂定私校教職員保險條例。 郭明政總結指出,軍公教應與勞保訂出一樣的所得替代率、退休年齡,而且應加速與勞保齊一,在十四年後都須等到六十五歲才能開始請領退休年金,解決太早退休的問題。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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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日 星期六
軍公教退撫 郭明政:應比照勞工對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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