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中共下發通知要求孤立自焚家庭嚴懲同情藏人

【西藏之聲11月22日報導】西藏安多黃南州境內連續發生多起藏人自焚抗議事件後,中共政府日前發布緊急通知,決定嚴懲處置對自焚藏人表達同情和支持的藏人民眾和政府幹部,並企圖孤立自焚藏人的家屬。
現居瑞士的流亡藏人索南向本台介紹說,(錄音)中共黃南州委和黃南州人民政府於11月14日經過黃南州電視台向同仁、尖扎、澤庫和河南四縣發布關於藏人自焚抗議事件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部門、武警黃南支隊、公安和司法機構要嚴厲打擊同情和悼念、以及慰問和捐款自焚藏人及其家屬的僧俗民眾;要求對自焚藏人家庭取消低保、救災救助等所有慧民政策,今後一律不得安排;嚴懲處置同情自焚的鄉村領導、幹部、寺院和民眾。
中共政府在這份名為“中共黃南州委辦公室、黃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維護社會穩定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全文如下:


在黨的十八大召開之際,黃南州同仁縣境內連續發生6起不穩定事件,嚴重破壞了全州和諧穩定的社會大局,在全省全國造成了惡劣影響。這幾起事件的發生,徹底暴露了達賴集團披著宗教外衣利用“自焚”煽動社會悲情,煽動學生鬧事,企圖引起社會動盪,達到分裂祖國的圖謀。在全州上下竭盡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之際,部分地區出現少數僧俗群眾傳謠信謠,盲目聽從達賴集團的煽動盅惑,將“自焚”者吹捧為“英雄”,並出現探視慰問尤其是向“自焚”者親屬捐款等行為,嚴重混淆視聽,擾亂正常社會秩序。為堅決貫徹省州委決策部署,全力維護全州社會大局穩定,嚴厲打擊少數不法分子煽動不明真相的個別人員“自焚”,製造社會悲情的卑劣行徑,樹立正氣打壓邪氣,維護全州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現將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第一,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迅速採取措施,對“自焚”者家庭取消享有的低保、救災救助等所有惠民政策,今後一律不得安排。對“自焚”者所在的村社取消國家投資實施的一切項目,已經安排的一律立即予以調整和取消。對發生“自焚”事件的鄉(鎮),鄉(鎮)主要負責人向縣委作出深刻檢查,在全州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鄉鎮領導班子及黨政主要負責人本年度內不得評先選優;對發生多起不穩定事件的鄉(鎮)三年內不得安排國家投資實施的項目,撤換鄉鎮主要負責人,重新組建領導班子;失職和瀆職行為,應當依法嚴懲。
第二,各地區有關部門立刻調查各自所屬地區的藏人是否到自焚藏人家中,進行悼念或向自焚藏人家屬捐款,縣政府和黨委立刻組織代表杜絕這種行為的繼續,並進行訓誡談話,指明其錯誤及嚴重後果;對不聽勸戒的,公安機關立即採取措施,嚴厲打擊。
第三,對參與探視慰問“自焚”者親屬並向“自焚”者親屬捐款的群眾、僧侶,要進行批評教育,其組織者和代表群眾、僧侶前往探視者,取消個人及家庭享有低保、救災救助等所有惠民政策;是寺院民管會成員的,堅決予以調整,並由統戰、民宗部門進行處理。對以村或寺院為單位組織大規模捐款、募捐等活動的,取消全村(除五保戶)享有低保、救災救助等所有惠民政策,其村社、寺院三年內不得安排國家投資實施得一切項目,已經安排的一律立即予以調整和取消。
第四,對牽頭組織群眾、僧侶探視慰問“自焚”者親屬並強行攤派的,要迅速查明,鎖定證據立即進入司法程序,從快從重依法打擊。凡有村“兩委”特別是黨支部書記、村長帶頭參與的,堅決予以撤換並追究相應責任,立即派駐紀檢組織、公安、審計等部門對該村開展嚴打整治徹查違法亂紀行為。凡是寺院活佛或民管會組織的,依法關閉寺院,實施清理整頓,對牽頭組織者依法嚴懲。
第五,對乾部職工無視黨紀國法,參與探視慰問“自焚”者親屬並向“自焚”者親屬捐款的,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置。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立即採取各種方式,迅速傳達貫徹本《通知》,並抓好落實。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州委、州政府、州委巡視聯絡督查工作組要會同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對貫徹情況及時跟踪督導檢查,對貫徹落實不力,仍然發生“自焚”事件,出現探視慰問“自焚”者親屬並向“自焚”者親屬捐款等情況的,州委、州政府將嚴肅追究所在地區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
中共黃南州委辦公室
黃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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