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夢想家 綠提三疑點 再告馬吳盛

2012-09-06
〔記者李欣芳、曾韋禎、林俊宏/台北報導〕北檢以查無不法為由將夢想家音樂劇標案簽結,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昨表示,夢想家案暴露許多法律責任與利益巧門,檢方都避重就輕、自圓其說,還以行政疏失協助掩蓋,甚至欲把法律責任踢給監察院。
要求傳喚陳文茜作證
民進黨立院黨團質疑北檢偵辦此案有瑕疵,昨委託律師黃帝穎赴特偵組,再告發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及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等三人涉及圖利及洩密罪。由於陳文茜曾在節目爆料全案是馬、吳及盛共同決定,但北檢未傳喚陳文茜作證,黃帝穎要求檢方比照林益世案模式,儘速傳喚爆料名嘴查明真相。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檢方收案後,會依正常程序立案審查,不會預設立場。至於此案會由特偵組偵辦或發交北檢調查,目前沒有答案。
民進黨團諷刺,難道農曆七月鬼門開,台灣的司法也被鬼入侵了嗎?種種與馬政府相關的弊案犯證如此明確,檢方還要縱放,黨團除前往特偵組再次告發外,也會前往監察院舉發承辦檢察官濫權簽結。
質疑限制標涉圖利、洩密
林俊憲指出,夢想家案主要有三個疑點,首先,原本文建會的預算是三千五百萬元,賴聲川卻自己提案將金額暴增為兩億五千萬元,與國民黨高層交好的名嘴陳文茜公開稱金額增加是馬英九與吳敦義所決定,不是盛治仁一個人的權力;對於如此重要和關鍵的指控,為何相關當事人包括陳文茜本人都沒被傳訊?
其次,他說,夢想家案為何採用限制性招標?事實上審計部審計報告裡也批評,該案採購規避監督,且得標的表演工作坊及劇場協會等團體,成員有相當高度的重疊與關聯性,其中難道沒有貪瀆、圖利、洩密等情事?為何檢方的認定如此寬鬆?
買設備變租用造成損失
林俊憲表示,第三,檢方在偵結報告同意並認定,夢想家的舞台設備五千六百萬元的金額非常驚人,該金額應屬購買而非租金,相關設備使用後應歸屬文建會,但文建會將它核定為租用,五千六百萬的設備用一次就還廠商,造成文建會鉅額損失,既然是文建會的損失,就是國家與人民的損失,其中難道沒有法律責任?
林俊憲進一步表示,檢方簽結夢想家案,還把責任踢給監察院,要監察院就其中不合情理部分進行調查。法律責任是檢方應該去查辦,怎麼能用「查無不法」四字定調後,把所有不合情理的問題推給監察院善後?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其昌昨也召開記者會指出,不管是秦日新案、夢想家案,犯證都非常明確,引發社會的高度質疑,但檢方不是不起訴就是簽結,難道是農曆七月鬼門開,台灣的司法也被鬼入侵了嗎?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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