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台媒體大亨蔡衍明承認收受中共購買新聞資金


新聞報導 -
作者 希望之聲   
2012-05-09

此前因「六四」言論引起輿論批評的台灣媒體大亨、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5月7日在一場台灣政府部門舉行的電視系統併購公聽會上承認,他所擁有的媒體確實存在收受中共當局購買新聞版面的資金、置入中共方面要求的宣傳內容。此舉在台灣違法並涉及國安問題,蔡衍明對此宣稱,為什麼台灣政府要讓他「偷偷摸摸的賺錢」。


蔡衍明因為違法收受中共方面新聞置入的資金而被罰款,不過他對此沒有悔意,在公聽會上發言時他聲稱:【錄音】「其實這個事情我不瞭解,但是這我也有去問,他跟我講,這被人罰一百八十萬(台幣)了,有啦,有發生啦,被罰了一百八十萬,法律上就是被罰就罰了嘛,但是我要講的是什麼,為什麼不讓我們賺光明正大的錢? 為什麼要讓我們賺偷偷摸摸的錢?當然這是過去的一些陸委會規定什麼,我是不知道,但是,我認為,應該讓我們去賺這個錢。」


對於蔡衍明此番言論,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回應說:【錄音】「 如果我們接受他們(中共當局)的宣傳計劃的話,這有沒有危害到台灣台商可能在那邊投資的風險跟問題呢? 陳光誠事件大家都知道,陳光誠在山東怎麼樣受到迫害,山東政法委在一年以內如何花了六千萬人民幣在他家把他軟禁起來,如何迫害他、他的家人,都看到了。如果今天山東省長來台灣『參訪採購』的話,請問各位你們會怎麼報導?你們會說『這個山東省長在台灣採購,抱台灣的小孩,他非常愛台灣,非常親民』,是這樣嗎?你們要不要報導這個山東省長有沒有迫害人權,這山東省長有沒有值得台灣人要注意,這個省長在大陸的表現。中國大陸如果有什麼問題,台灣人如果都不知道的話,這是台灣的國家安全的危險。」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併購台灣第二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網絡此案備受爭議,台灣傳播學界擔心,已經擁有報紙、雜誌、電視台等多家媒體的旺中集團猶如一個「跨媒體巨獸」,持續展現擴大版圖的野心,對言論多元造成威脅。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併購案已經1年4個月仍沒有結果,5月7日再次舉辦公聽會,聽取學者專家意見以及股權轉讓雙方——旺中集團和中嘉網絡的說法。通過網絡向公眾直播公聽現場情況。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林宗男在公聽會上表示,旺中如果成功購併中嘉,將占近有全台三分之一有線電視收視戶,這在電視數字化後造成的國安問題不容小覷。【錄音】「消費者在家所收看的節目、什麼時候打開這個電視觀賞,都會在業者端留下記錄,藉由分析收視戶的收視習慣,所收看的政論節目,每個家戶的政治傾向、宗教信仰、日常生活作息等,業者皆可掌握地一清二楚,單獨一家或者這些信息,也許可以視為單純的資安個資問題,但是當經營業者掌握全台近三成用戶的個資,就可能形成對國家安全的國安議題,甚至對人權造成嚴重的挑戰,因此消基會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呼籲主管機關應駁回此併購案。」


這個超過七百億台幣併購案的關鍵人物、一再強調自己「沒有對不起台灣人民」的中國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出現在聽證會上發言,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台灣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邱家宜說:【錄音】「蔡衍明先生日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專訪時表示天安門事件的死傷人數是被媒體誇大的,那麼在座許多人跟我一樣,對1989年天安門事件的慘烈記憶是記憶猶新的,當時蔡衍明先生目前所擁有的報紙《中國時報》的記者徐宗懋先生還因為在現場採訪中彈負傷,如今一位台灣的媒體經營者竟然質疑世界各國新聞同業,當年為了將事實呈現在全球讀者與觀眾面前不惜深入火線、冒險犯難所採訪到的真相,其對新聞專業的不尊重與任意踐踏可見一斑。」


今年1月蔡衍明在接受華盛頓郵報專訪時為中共在八九年六四天安門事件中屠殺百姓的行為辯護,此番言論引起台灣學界的抗議。之後又陸續有媒體揭發蔡衍明操作旗下媒體人事變動,以此干預媒體內部新聞自主等等醜聞。


5月7日公聽會上,蔡衍明首次針對各種醜聞出面辯解,他聲稱自己對於媒體內部發生的許多事情都不清楚也不插手。


旺旺中時及中嘉網絡兩方代表則努力試圖說服公眾:把併購案與蔡衍明的爭議言行聯繫在一起已經偏離了焦點,併購案不會造成言論壟斷,因為電視系統商不能對電視頻道上下架有差別待遇,也不能干涉頻道制播的內容。


不過旺中和中嘉雙方律師也承認,台灣防止言論壟斷的法規尚不健全。


一直對併購持反對態度的台灣立法委員葉宜津說:【錄音】「系統經營者只是單純的傳輸平台,真的不會影響到任何的言論的自由嗎?我們看中華電信的MOD,雖然它不適用有線廣播電視法,但是許多的衛星廣播電視的公營事業,被系統業者干預而沒有辦法上架,導致於中華電信的MOD頻道內容有限,系統業者說它是傳輸平台,但是系統業者如果財團化,他真的沒有辦法影響制播內容嗎,我再提醒各位cahnnel三跟四,叫做地方台,channel三、四致少有兩個頻道是由系統業者來制播的,完全由系統業者制播。」


據瞭解,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將旺中併購中嘉案移送NCC之前,罕見地以附加十一項負擔方式有條件通過此案,透露出公平會的疑慮。公平會並且指出,NCC在本案的許可申請當中,必須去實質審查媒體專業自主、言論集中化以及資金來源這些問題。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另外還指出,旺中媒體集團過去的新聞置入不良紀錄,使得本案還存在適格性的問題。【錄音】「我們(台灣)的『預算法』六十二條之一已經明確地規定,我們的『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也都已經修訂,也都非常明確地指出,是不可以進行新聞置入的,更不行進行中國政府的新聞置入,但是,(2010年11月)監察院調查屬實、2012年3月旺旺中時又被人揭發有一個所謂的2012年福建省訪台宣傳計劃。可是,為什麼旺中集團4年來一直在進行這個違法的新聞置入,從來沒有針對這樣一個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對這樣的批評做任何地回應,你們沒有改過,你們也沒有對消費者、對你們的讀者說過任何一句道歉的的話。拿新聞當宣傳,這不是在欺騙讀者嗎?這個中國置入的問題,如果我們各位媒體專業經營者都還視而不見的話,這就是一個媒體集團化的問題,也是我們認為說,那你們所有做的承諾,還可以相信嗎,這個集團文化所做的承諾,還可以相信嗎?」


公聽會與會學者幾乎一致要求NCC盡速駁回本案。中嘉和旺中集團則希望本案盡快通過。


NCC主委蘇橫會後表示,將盡快匯整公聽會各方意見,帶到委員會討論。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葉治忠、茜文采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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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希望之聲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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