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9, Sunday | |
國民黨戒嚴統治時代,蔣介石自稱台灣是「自由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其實他所謂的自由、法治,定義與西方國家截然不同,司法只是戒嚴統治的政治工具;他所謂的法治定義與中共更接近,都有整肅異己的功能。 兩蔣戒嚴統治,以司法包裝政治整肅的假案不知凡幾;孫立人案、雷震(自由中國雜誌)案、蘇東啟案、柏楊案和美麗島事件,只是眾所周知的大案。 馬開倒車 拿司法整肅異己 但在李登輝與陳水扁兩個本土政權執政二十年間,已經沒有司法迫害政治的問題;台灣民主、法治的定位與西方民主國家標準相符,美國總統公開稱許台灣是民主典範;國際間沒有人再指控台灣司法不獨立、人權無保障。 曾幾何時,馬英九加速開倒車,復辟黨國體制,拿司法當工具整肅異己,「團結」藍營;不顧正當法律程序,押人取供,瘋狂起訴民進黨政府官員,惡性拘押陳水扁,硬判他受賄重罪。 結果是:國際人權活動者及學者看不下去,幾度聯名要求停止對陳水扁的不當拘押;美國國會議員提醒注意台灣人權,質疑扁案是出於政治動機,要求當局讓陳水扁保外就醫;華府威爾遜中心以陳水扁、盧武鉉、小澤一郎案,檢視台灣、韓國和日本司法政治化問題。 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的劉岱華教授,在該項研討會中指出,「當法庭的判決對政治的重要性越來越大,並且越來越頻繁時,司法政治化便會出現。」他認為台灣司法政治化已「越來越嚴重,越來越值得擔心」。 但台灣司法的政治化不只如此,它涉及當權者的心態、行政對司法的干預和司法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依當權者的政治意圖做不合法、不公正的判決。 馬英九執政後起訴的民進黨官員,大部份獲判無罰;被判刑確定者只有陳水扁、李界木,和無官職的吳淑珍。扁案具高度政治性,司法程序出現嚴重脫軌,現在因陳水扁健康惡化,救扁行動引起國內外關注,台灣司法政治化再受矚目。 第一,馬英九干預扁案司法問題:以黨國統治的模式,馬英九不必直接指示、也不會留下干涉司法的證據;但他的政治立場,和他早就揚言要阿扁「死得很難看」那種帶仇恨的流氓語言,吃國民黨奶水長大、長於揣摩上意的檢調司法人員,豈會不知道馬英九要想方設法,不擇手段把阿扁關起來的意旨? 當然,他沒有被外界抓到介入指使的鐵證,但從「維基解密」的一些外交私密話,卻可以找到不少政治干預辦扁的佐證。其中最直接的是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告訴前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處長楊甦棣,拘押陳水扁是馬英九在總統府開會所做的指示。 馬英九指示押扁,是馬營內部透露的消息,前已見諸報端。儘管他信誓旦旦不干預司法個案,但立法院長王金平也告訴楊甦棣,他「聽說」檢察官是奉馬英九之命拘押嘉義縣長陳明文。「如果屬實,這很不好。」馬英九會指示拘押陳明文,而不出手干預司法嚴辦陳水扁,那是超乎常理。 王金平還批評特偵組以上手銬拘押前總統的做法不當,他說,扁案的檢察官及法官「必須非常慬慎,證據必須明確。」有些日本觀察家已經表示關心台灣司法正在「韓國化」:新政府上台就把反對黨的前總統關進牢裡。 二○○八年,陳水扁被拘押後,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告訴楊甦棣,「國民黨」絕不會笨到干預扁案司法程序;但國民黨任何個人或個別立委高興發言,那是他們的事。他認為馬英九也不宜發表聲明;但他並沒有替馬英九保證不介入扁案司法。 二○○九年,楊甦棣曾問連戰,如果陳水扁被判刑,為了政治和諧,馬英九是否會考慮特赦,作陪的陳錫蕃答稱,馬英九在二○一二年大選之前,不會特赦陳水扁,因為「那會激怒他所需要的深藍選民」。 國民黨高官自己赤裸裸的說出扁案的政治考量,也可以「放狗咬人」,操控輿論鬥臭阿扁,實在令人難以相信扁案不是藉司法進行政治追殺。 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第二,正當法律程序:這是法治的基本原則,司法必須依法定程序進行;如果沒有正當的法律理由,不能剝奪被告的自由或財產權。正當的法律理由指被告的行為觸犯當時存在的法律明文規定。這是保護人權,防範政治介入的最重要防線。 陳水扁律師團即以合議庭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做為主張陳水扁無罪的主要理由。兩位資深法官黃瑞華與洪英花也依法論法,公開指出合議庭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中途換法官,違反判例,擅自把收賄罪的「法定職權說」,改依「實質影響力說」,自行擴大解釋法律規定,因此,法官違法所做的有罪判決無效。 改變法律認定 第三,證據:扁案判刑確定的龍潭購地案,事證並無爭議。此案因吳淑珍仲介,幫辜家賣土地給政府,收取辜家二億元。吳淑珍說這筆錢是「土地仲介佣金」,但最高法院認為吳淑珍是因為陳水扁的「影響力」,才使政府決定購買,因此犯了「因職務行為收賄罪」。 第一夫人當土地仲介、收佣金,那是政治醜聞,卻未必犯法,因為法律規定「職務上行為」才構成受賄,吳淑珍並無公職,購地也非總統法定職權。但合議庭卻不顧最高法院的「法定職權說」判例,改採「實質影響力說」,把這筆錢視為賄賂,判扁珍觸法。 對陳水扁的不當拘押、棄置判例與慣例,和改變法律認定,公然違反正當法律程序,這些重大決定,誰能相信未經「高層」授意? 楊甦棣在二○○八年發給國務院的報告指稱,具法學背景的蔡英文指責特偵組已政治化,她認為扁案司法,在法律技術上可以成功辯護。但她顯然沒料到馬政權腐敗到把司法全盤政治化。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Source: 自由時報 |
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扁案凸顯台灣司法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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