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中選會辦不辦馬英九?

◎ 黃帝穎
昨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立委陳其邁出示「台灣加油讚」臉書頁面,顯示在投票日當天仍出現助選訊息,要求中選會查辦。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馬總統臉書在大選投票日當天還在散發助選訊息,違法事證明確,但中選會敢「依法裁罰」嗎?
事實上,中選會「辦綠不辦藍」已有先例。二○○四年三月七日,諾貝爾和平獎得獎人貝蒂.威廉斯女士訪台,在婦女節活動上台與前副總統呂秀蓮共同宣讀「女人宣言」,遭中選會以選罷法不得邀請外國人亮相造勢規定,對主辦者民進黨台北市黨部裁罰五十萬元。
同樣是外國人助選,中選會對挺藍的外國人就「視而不見」,今年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包道格來台觀選,接受中天新聞獨家專訪,包道格受訪時表示「蔡英文…很難讓華府放心…若馬英九連任,則北京和華府都會鬆一口氣。」在選前倒數兩天的關鍵時刻,包道格對於兩位總統候選人一貶一褒,還透過親藍媒體大幅報導,且一再重播,擺明是「假觀選,真助選」,影響選情深遠。馬總統當選後隔日,隨即於總統府接見包道格,與包來個喜悅大擁抱,邀功與感激之交集,盡在不言中。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五十條及九十六條規定,政黨或任何人不得邀請外國人民接受媒體採訪時為候選人宣傳,違者應罰五十萬元至五百萬元罰鍰。中天電視選前專訪包道格,並透過親藍電視台密集重播,造成外國人介入我國選舉,妨礙選舉的公平性非常重大,對照二○○四年中選會處理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站台,裁罰綠營效率之高,中選會這次若不盡速裁罰「包道格案」及「臉書助選案」,必將再度坐實「辦綠不辦藍」的社會質疑。
(作者為律師)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