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21457 | |
今天檢察總長黃世銘出面表示,特偵組調查宇昌案,他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主動分案,並在12月14日用密件向國發基金會調卷。可是查詢《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14日的報導,特偵組是在13日指派檢察官與檢察事務官,前往國發基金查扣「宇昌」等三案卷;《今日新聞》記者曹逸雯14日亦報導,劉憶如14日晚間證實,檢調確實是在13日發出通知,在13日下午到國發基金拿走了包括宇昌案、南華案以及台懋生技創投等相關資料。後兩則新聞所記載的查扣時間與黃世銘所說的時間有出入,取得卷宗的方式亦不同。黃世銘為什麼要更改查扣「宇昌」卷宗的日期? 雖在21日民進黨已舉證說明,劉憶如與林益世連續兩度在8月文件造假的地方,增加3月31日的註記及塗銷「附件3」,但另有網友Kang也發現,劉有可能第三度拿出偽造的文件,根據劉在13日傍晚及14日召開記者會的《民視》新聞截圖,「附件3」都不見了!劉召開這兩次記者會,主要是為回應民進黨在13日白天發現造假文件的指控。 若按照前述《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與《今日新聞》記者曹逸雯的報導,「宇昌」等所有卷宗已在13日下午被特偵組查扣,劉憶如有可能只能從電腦檔案再列印出,才會看不到3月31日的註記及「附件3」的字眼。若此推測為真,黃世銘怎麼需要又於14日再度用密件向國發基金會調卷?若黃世銘也說謊,我認為,特偵組與黃世銘已經不適合調查「宇昌抹黑案」! 「崩」英九20日透過國民黨中央對外表示,「馬從沒說蔡英文涉及違法,或者說此案是弊案」,等同證實特偵組查扣「宇昌」等卷宗,是執行既定的抹黑劇本、配合劉憶如與林益世栽贓誣陷蔡英文的濫權行為。黃世銘今天將查扣日期由13日改成14日,有可能是自保動作,刻意撇清配合「崩」打擊政敵的指控。 http://pfge-pfge.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22.html Source: TaiwanOnline 引用:台灣228網站 |
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黃世銘有沒有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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