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 - 楊緒東專欄 |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 |
2011/11/24, Thursday | |
(photo source:《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一書)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KMT害怕「地主」成為反對勢力,就依中國經驗要「地主」投降、佃農翻身;到現在佃農的生活還是很苦,「翻不了身」,許多所謂台灣地主反而成為「貧戶」。 1951年,在國共對峙的緊張時刻,政府為了攏絡佃農,制定了「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強制規定在1949年出租的農地,必須繼續出租,不得收回,縱然該條例有土地收回的規定,但卻異常嚴苛,農地出租人根本無法適用。雖然該條例也規定雙方每六年換約,但是,不論農地出租人願不願意,這個租約皆必須簽署,並不斷持續下去,而且承租權是可以由下一代繼承的。 1953年,政府更進一步制定「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在這條例中竟然寬鬆的定義,只要是把土地出租予他人耕作,不論其出租土地面積的多寡,皆是「地主」。因此,許多農地出租人所擁有的農地面積縱然低於一甲,但是在此定義下都變成了萬惡不赦的「地主」,從此被貼上了剝削階級的標籤。 李福鐘、張炎憲主編,2011,〝徐世榮-人生有幾各六十年?──為「三七五地主」請命!〞,《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市,P.218。 由於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政府於1953年大量徵收私有土地,並將其放領給現耕佃農,這使得當時的威權政府養成非常不好的惡習,動不動就祭出嚴峻的土地徵收權,至於是否符合土地徵收要件,則是甚少深入探究。 1960年制訂了獎勵投資條例,其中特別包括了土地專章,也就是要使用土地徵收手段提供給興辦工業人所需的建廠土地,後來又有科學園區管理設置條例及許多其他法規,皆涉及了土地徵收,這使得土地徵收相當的浮濫。 這也就是說,許多園區或計畫區的開發,其真正的目的並非是爲了工廠的興建,而是爲了園區及其週遭土地的炒作。 李福鐘、張炎憲主編,2011,〝徐世榮-浮濫的土地徵收〞,《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市,PP.223-224。 政府財政問題極為嚴重,但它不僅不敢對大型資本課予重稅,竟還給予減稅、免稅及其他的優惠。那麼,所需的建設經費要從何而來?答案乃是進行都市計畫的增劃設、以及土地增收為本質的土地開發。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源為土地相關稅目,如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因此如何增加這些稅收變成為施政重點。由於農地不用繳稅,因此各地方政府藉由土地的開發,千方百計要把農地變更為都市土地。行政院特別命令「凡都市計劃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這使得都市計畫不斷擴大及增加,被徵收的農地也倍增。另外,透過區段徵收,政府還可以無償取得大面積的配餘地,經由配餘地的讓售及標售,賺進大筆鈔票。 李福鐘、張炎憲主編,2011,〝徐世榮-都市計畫與公共設施保留地〞,《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市,P.227。 養「財團」以富KMT;A好康、特權共享、打小民,以利「削弱反抗勢力」。 高房價問題不單純是經濟面的問題,它反映出政治經濟的問題,也就是它其實是主政者與財團、建商、及地方派系的共生關係下的產物。 政府控制了土地規劃的大權,透過都市計畫及區域計劃的改變,就能夠創造出龐大的利益,而它本身並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成本;也是經由這個土地炒作的利益交換手段,主政者能夠拉攏許多地方政治人士,讓他們對於主政者付出政治的支持。這也就是說,主政者與財團、建商、及地方派系緊密掛勾,並且以土地炒作當作是彼等利益交換的工具,這是地價飆漲的根本原因,而這也是主政者無法阻絕土地炒作並提出有效管制的主因。 李福鐘、張炎憲主編,2011,〝徐世榮-房價飆漲〞,《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市,PP.230-231。 1958年3月《自由中國》雜誌就曾披露一起國民黨透過令人難以置信的手段,利用政府在進出口及外匯上的管制措施,以中飽私囊的弊案。 正由於國民黨手中握有特種外匯的核准權,因此便能藉用此一特權,獲取暴利。舉例而言,進口商想要進口當時被政府列為「奢侈品」的國外蘋果,便必須申請特種外匯,而該等外匯適用之美元匯率,竟然是官定匯率的三倍以上。台灣省物資局以每美元60元至80元的高價向商人出賣特種外匯,然而該局向台灣銀行繳交的,仍是1美元兌換新台幣24元7角8分的官定匯率。其間的價差,並不流入省政府財庫,而是進了國民黨口袋。而更令人難以置信,進口商除了必須負擔關稅和手續費等支出外,還得致送居中牽線的「介紹人」一筆可觀的佣金,行情是每取得一美元的特種外匯便必須付出新台幣8至10元的佣金。某些中央民意代表,對於充當這種「介紹人」竟然樂此不疲。 李福鐘、張炎憲主編,2011,〝李福鐘-外匯管制與黨政特權〞,《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市,PP.233-234。 運作「所謂」KMT+ROC的憲法、法律、法治,壓制台灣人民的「反抗力量」,訓練司法「忠犬」,對付反對勢力,過去如此,現在也差不多。 台灣長期受到中國國民黨威權統治不良影響,檢察機關容易受政治勢力利用「檢警一體」原則由上而下影響,使得檢察官在特定案件上,起訴、不起訴、上訴等行動往往有隻看不見的黑手在操縱,導致運作上時有諸多濫權、偏頗情形,尤其在2008年中國國民黨重掌執政權後,檢查權受政治力影響,違反「檢查獨立」原則的情形更為顯著。除了最高檢特偵組偵辦扁案過程諸多不正義奇觀外(如偵查大公開、檢方開記者會嗆聲辦不了就下台),根據台灣教授協會於2011年4月甫出版的「倒退的司法、哭泣的人權:解構馬英九的司法人權政策」小冊,其中還舉出「選舉前綠營首長先押再說」、「特別費總向綠營首長下手」、「王定宇案的速偵重辦」等案例,堪為馬政權將檢查權當做政爭工具的佐證。再拿特偵組於2011年5月下旬對包括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刑求取供江國慶的9位軍官全不予起訴事件比較,明顯可見馬政權下的檢查權運作,似乎限於針對綠營高官家屬張牙舞爪,對於中國國民黨從政、從軍同志則溫馴可愛。 李福鐘、張炎憲主編,2011,〝許志雄、羅承宗-奉命不上訴事件〞,《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市,PP.263-264。 即便2000年歷經政黨輪替,法院受到中國國民黨控制的情形略微改善,但是由於台灣一直沒有在法院體系積極革新換血、進行轉型正義工作的契機,導致黨國威權時代黨國栽培、甘為政治效力的劣質法官,依舊充斥在今日的法院裡。「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似乎仍然陰魂不散。 李福鐘、張炎憲主編,2011,〝許志雄、羅承宗-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市,P.266。 只要有「錢賺」,黑金變「白金」,非法變「合理」,過去如此,現在如是! 1932年間,蔣介石的特務要角、「軍統」頭子戴笠,與蔣介石的「換帖」弟兄、上海青幫頭子杜月笙,共同籌組大運公司,經銷航空公路建設獎券,和販賣煙土(鴉片)謀取暴利,來補貼龐大的特務活動經費。杜月笙販賣鴉片的銷售對象還包括美國,美國毒品局就曾記載:中國人董海翁是杜月笙與美國犯罪集團海洛英買賣的主要聯絡人,另一方面又兼任中國外交部長宋子文的保鑣兼司機;美國國務院的檔案也記錄:大量的中國海洛英,是利用外交途徑走私進入美國的;美國財政部的看法是:董海翁是蔣介石的代理人,負責安排將毒品送到美國之各項事宜。 國民黨敗退來台之後,為了其政權的穩定,以養地方派系穩定其政權,地方派系藉基層金融、介入公共工程等經濟特權,維持其派系發展。進一步將黑道勢力引進樁腳動員系統,久而久之,黑道人物也學會選舉動員模式,參與選舉,進入各縣市地方議會。黑金政治人物利用暴力和賄選等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勢力,進一步取得官職或民意代表的位置。黑金出身的政治人物,通常在從政過程中,經常又會以貪污等方式來補回在選舉時使用的資金或回饋黑道的支持。 黑道治鄉治縣甚至治國的模式有以下六種:掌握地方派系的金脈(農會、地方信合社)、介入公共工程、土地買賣或炒作、選舉賄選或恐嚇、股市投機炒作、經營不法事業等。 從基層金融逾放款情形及呆帳數目,可以看出地方金融被政治權力掏空的「失金」程度,例如2000年屏東縣逾放金額高達260億;同年全國各地農會信用部逾放比超過50%的農會就有15家,超過30%的有37家,台灣省農會逾放比高達90%。 三大黑金法案,「農發條例」(2000年1月)、「地方首長、農漁會幹事解職鬆綁條例」(2007年5月)、「博弈條款」(2009年1月),顯示了「黑金治國」的可悲與可惡。 李福鐘、張炎憲主編,2011,〝李筱峰-黑金政治-從中國到台灣〞,《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市,PP.274-277。 (未完待續,撰於2011/10/26) 相關閱讀: 堅持—我思我見 台灣人應該認識的蔣介石-我讀我見 台灣光復其實是台灣被侵占 孤兒怨 (Orphan):包藏在美麗表相之下的陰險 中華民國百年系列三:誰的『國父』? 中華民國百年系列二:二二八大屠殺與國民黨統治暴力座談會 中華民國百年系列一:誰的「建國」? 延伸閱讀: 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我讀我見(3) 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我讀我見(2) 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我讀我見(1) 楊緒東專欄 Hsutung's BLOG 出處: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
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
揭穿中華民國百年真相──我讀我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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