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國光 誰之光?

黃招榮
去年十一月我到彰化訪友,席間巧遇有房仲業者,由她口中得知:他們房仲業者與土地炒家正等待國光石化案設廠通過後就可以大賺一筆。而日前,就在馬英九南下彰化因違反誠信而遭反國光石化的團體請下台時,就有王功地方民代贊成蓋國光石化,故意作球給馬英九。他們質疑反國光石化的人都不是在地人,「在地人有七成的人贊成國光石化」,理由是可增加當地人的就業機會。
國光石化所造成的污染,如空氣、水、海洋、濕地、土壤都是屬於大眾公有財,不是王功在地人或個人所私有。就算有七成的王功人贊成國光石化,但這七成的在地人也沒有權利剝奪其他三成,甚至非王功在地人想要擁有呼吸新鮮空氣、使用乾淨水源、使用不受污染的土地之權利,多數決並不能成為侵犯基本人權的暴力(尤其是免於生命財產受到傷害的恐懼)。
王功的漁火、濕地的夕陽已是彰化八景,牛車或三輪車穿梭濕地採蚵已是廣受喜愛的地方特色,好好發展這些觀光產業文化,以無煙囟的工業取代高度污染的國光石化,應是利人利己的更好選擇。如同澎湖漁船在轉型成為觀光夜釣船之後,收益反而更好。期許全民不要隨中國國民黨這個具有逃難性格(也是掠奪成性)的財閥起舞,應該好好保育我們的淨土,也乾淨我們的健康。
(作者為國小教師)

Source: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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