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邵燕玲聲明 證實馬說謊

〔記者項程鎮、劉志原、邱燕玲、王寓中/台北報導〕已請辭大法官提名的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昨在法官論壇發表聲明,表示獲提名前,已表明曾承辦性侵害案件,懇請另行考慮適當人選,經與相關人溝通後,她認為已取得互信基礎才接受提名,不料仍引發重大爭議;她引用弘一法師「止謗莫若無辯」一語,希望事件就此落幕,並祈審判環境日臻健全。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表示,邵燕玲早已告知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她曾判決性侵案,馬英九總統卻硬說他不知情,還假惺惺說若知情就不會提名她,一國之君竟如此欺騙全國人民,有何信用可言!馬英九的做法根本是「霸凌」、「消費」邵燕玲!
潘孟安說,一般人民都不相信馬英九提名邵燕玲時,會不知她就是該性侵案的審判長,如今邵燕玲的文章更證實馬英九說謊;馬英九已不配擔任國家元首,馬英九應向全民說明清楚,並公開道歉。
府:提名過程疏失 馬已致歉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則表示,邵燕玲是判決性侵爭議案件審判長一事,馬總統和副總統蕭萬長都是到三月三十一日早上才知道此事,司法院長賴浩敏在推薦時知道邵有此判決爭議。提名邵,在推薦和審薦的過程確有疏失,馬總統、蕭副總統和賴浩敏都已為此表達歉意。
認識邵燕玲的法界人士也指出,賴浩敏及總統馬英九,均已知悉邵燕玲的合議庭,曾針對女童性侵案做出判決遭外界批評,仍決定提名,在遭外界質疑提名不當後,馬英九卻否認事前知情,令邵燕玲很受傷,她數日都哭紅了眼。
臉書Facebook網站上,昨也出現「支持邵燕玲法官」網址,刊登邵燕玲四月五日晚間於法官論壇的聲明、以及她於九十九年九月七日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第七次刑事庭會議針對性侵案發言內容。
邵燕玲聲明中提到,對於十四歲以下幼女性交,應視被告所用手段是否違反被害人意願的「甲說」法律見解,向來是最高法院的主流見解,關於她所屬合議庭於九十九年八月的判決,也採此見解,卻被攻擊。
最高法院於九十九年九月七日舉行刑庭會議,決定採「丙說」,對於與未滿七歲之人性交,一律視為違反其意願,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論;邵燕玲對此在聲明中認為,她至今仍確信甲說見解,但既經最高法院刑庭會議決議採取有違憲疑義的丙說,體制上她仍予以尊重。

Source: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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