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頻繁替別人加班,幫別人跑腿,對別人的請求有求必應,以此來證明我們是個熱心助人的人;我們處處替別人著想,順著別人說話,費盡心思讓別人開心,以此來證明我們是個善解人意的人;我們不和別人爭論,不反對別人的意見,遇事先道歉,有衝突先退讓,以此來證明我們是個與人為善的人;我們把別人的事當自己的事,像個便利貼一樣到處救場,多難的事都毫不猶豫攬過來解決,以此證明我們是個有能力的人……
以上都是「討好型人格」常見的心理狀態和行為,如此這般費心證明自己的行為,無不在說明一點:我們的內心不夠強大。所以,我們需要靠著外界對我們的肯定和接納,來支撐我們的價值體系,來增強我們的自信。但這樣做的結果,除了把自己淪為討好者,陷入取悅他人的泥沼,便是自我的迷失。
身為諮詢心理師的我,常分享一則大家都熟悉的故事。父子倆騎著一頭驢子去趕集,有路人議論:兩人心真狠,都坐在驢子身上,把驢子壓壞了怎麼辦?於是,為了證明自己不心狠,父親跳下驢子,跟在驢子後面走。可此時又有人說:那孩子真不懂事,自己騎驢,卻讓父親跟著走。於是,為了證明孩子不是不懂事,爺倆互換,父親騎上驢,兒子跟在後面走。結果人們又說:這當爹的一點不心疼孩子,居然自己騎著驢,讓孩子跟著走。好吧,父親索性也跳下驢,和兒子一起牽著驢走。可是呢,人們一致在說:瞧這爺倆真傻,放著驢不騎,都跟在驢後面走……看看這父子倆,無論怎麼費力證明自己,都無法讓所有人滿意,都得不到切實的肯定。
〈Check Point〉內心夠強大 就不怕迷失
真正內心強大的人,從不費力去證明自己。就如一座高山,巍然挺立,不自言高,但人人都看得到它高聳入雲。所以,與其討好別人,費力表現自己、證明自己,不如安靜做好自己。1. 自己給自己肯定。
要記住,除了自己,沒有人能讓我們失望。同樣,除了自己,沒有人能持續給自己愛和力量。所以,要對自己說,我就是那個最好的我,不必去證明給誰看,不必去取悅別人。
我們把自己當太陽,我們就是燦爛的;我們把自己當松樹,我們就是挺拔的。總之,相信自己,肯定自己。當我們如此做了之後,會發現不再看重別人的評判,因為我們不再需要,已經懂得評判權只掌握在自己手裡。
2. 要讓自己有底氣,有堅定的內心。
一個叫黃妮的女孩子曾經對我說,她從不巴結別人,能合得來就走近一點,合不來就保持距離,互不干擾,多一秒鐘都不浪費在費力結交的人身上。她沒幾個朋友,真正交心的、談得來的無非兩個,一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姐妹,一個大學同寢室的室友。在單位從來都是獨來獨往,看起來很沒人緣的樣子。
那兩個朋友很擔心她在單位不開心,時常去看她,並勸導她,要合群、要和同事好好相處,她總是很高冷地對她們說:「我有底氣撐得起獨來獨往的勇氣,有堅定的內心撐得起無須證明的自我,我為什麼要去迎合他們,討好他們?」說得對,內心堅定的人才不會那麼在意別人的目光和評價,才不會那麼想得到別人的肯定和接納。王陽明說:「使天下盡說我行不掩言,吾亦只依良知行。」意思是,就算全天下的人都來指責我,我還是依然聽從自己內心良知的聲音,獨自前行。他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而非活在別人的眼中和口中。這是怎樣一種堅定和有底氣呀!
3.就是要讓自己強大起來,用實力說話。
當我們對這個世界收起仰視的目光,就能做到不討好任何人。我們在做事的時候,就不會想要做別人認為對的事,而是要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這就是實力帶給自己的力量。
當然,我說的不仰視,不等於鼻孔朝天,傲然對待周圍的人和事。不討好任何人,不等於就敵對、強硬、不妥協,對任何人都冷若冰霜、緊閉心門,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不在乎任何人的感受。如此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矯枉過正,意味著並沒有真正看透問題的實質,並沒有真正參透自己的內心。
理想的狀態是,自擁實力,但以平常心對待周圍的人和事,該和善的時候微笑,該伸手幫忙的時候伸手相助,該發火時候別憋著,該拒絕時候也別不好意思。聽別人發表意見,抱著參考的態度,自己做決定的時候,依舊聽從自己的內心,而不輕易受到外界的影響。心裡有一根「定海神針」,任爾東南西北風,我自明瞭自己該幹什麼,該去哪裡。
〈達人小檔案〉黃志堅
諮詢心理師、職業規劃師。在長期的諮詢工作和學術研究中,發現迎合行為廣泛存在於一些心理求助者當中,於是結合自己親身經歷的案例,對這類人群做了更系統而深入的研究,幫助眾多有較為明顯迎合行為特徵的人群改善了自己的心理健康程度。著作《為什麼我們總是成全別人,委屈自己》(方舟文化)即將出版
引用網址如下:
https://ent.ltn.com.tw/news/paper/1321582?fbclid=IwAR2y4Hqz-L1w4lvjscNTIYczxEYYyMNEuNAkxn6fq7AM1OdEhjDMS1kTg9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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