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6日 星期五

黃越宏「有骨頭」敢對當權要角「要真相」!網:戰明文第一猛

新聞 - Other Sources
作者 民報記者陳俊廷/綜合報導   
2019-09-05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認為陳明文之子陳政廷涉犯「特殊洗錢罪」至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媒體廣泛報導,網路群組大抵肯定黃越宏「有骨頭」敢對當權派要角「要真相」,但也有不少擔憂黃越宏,惟也有網友拱黃越宏是戰「明文」第一猛,盼黃為台灣出來選立委,對抗並改變嘉義派系山頭!
陳明文今5日(四)繼昨日發出聲明稿要「以訟止謗」後,他今在記者會聲明指:因已有人對此事提告,因此相關「提款資料」將清楚向司法機關完整說明,事涉隱私,無法向媒體發表。但針對捕風捉影抹黑栽贓之誣告誹謗,本人必提起告訴。
300萬是甚麼概念?對富商巨賈無關痛癢,但也絕不會帶著現金滿街跑!這大概是普羅大眾淺顯的常識認知。惟有人要隨身帶著300萬也是其自由,但人民有所質疑或對陳明文冷嘲熱諷,這也是人民的自由,陳明文昨發聲明稿要「以訟止謗」並指此單純內部家務事,卻遭無限上綱於政治鬥爭,令人深惡痛絕!
但這是家務事嗎?陳明文是備受關注的政治人物,眾所周知其歷任當前執政黨選對會召集人、英派頭頭,其身在政治江湖,當知其動見觀瞻本應接受社會大眾公評,陳明文要以訟止謗,但人民質疑的聲音還是「壓不住」!
陳明文掉300萬風波傳出後,其相關說詞引發新聞效應,也波及陳明文的形象,他為此也發聲明稿指「遭特定媒體不斷渲染擴張,並配合選舉競爭對手及國民黨部分人士,不斷捏造子虛烏有內容,誣指不當政治獻金或金流,乃至攀附不明財產等,諸多見縫插針惡意攻訐」。已委請律師提起告訴,以訟止謗。陳明文如真要告,那要告的對象很多,在網路或媒體與政論節目,不少人都與評,當然目前最猛的是黃越宏,黃已先主動提告陳明文之子。
見諸維基百科:黃越宏是資深媒體人、黃越宏曾於派駐嘉義時配合報社專題探討檢察官掌握羈押權之不當與濫權時,以嘉義地檢署檢察長黃世銘為例報導濫押辦案,並以其起訴多案但被告皆被法院判無罪的實例來證明。此事被黃世銘發新聞稿對黃越宏人身攻擊,並威脅要對報社採取告訴。自信「打到法庭上也不用怕他」的黃越宏,即對黃世銘提起誹謗、貪瀆、偽造文書等罪之告訴。
黃越宏那時就「有骨頭」敢對抗黃世銘的勇氣,可見一班。反觀黃世銘,見諸其在馬王政爭時期的違法洩密,更看見黃越宏的見微知著。
小市民說:這是⋯⋯現金3百萬元涅!媒體炒新聞報導後,常見後續就是不了了之,現在「有人」出來舉報:藉由司法釐清,讓百姓知道真相有多光明正大或多醜陋不堪,雖然台灣司改聲聲慢!但總有「有骨頭」敢對當權要角「要真相」者陸續浮出,這就是民主台灣。
有網友說:戰明文,很難啦!嘉義縣全國老人比率最高,現代都市網路空戰還沒有進入老代人的領域,但總要有人出來改變,據說,可能轉披藍袍的林國慶磨刀霍霍但曾派駐嘉義的黃越宏對陳明文過往知之甚詳,網拱黃越宏若扮演福爾摩斯般的刺客戰明文,對台灣民主將是很正面。
《政經關不了》彭文正昨針對高鐵撿到300萬的與評(約26分20秒〜)

附註/陳明文連兩日聲明
※陳明文國會辦公室聲明108.09.04
日前,陳明文委員於台灣高鐵列車遺失一只皮箱,幸賴我國人民之良善與高度法治意識以及台灣高鐵公司極具效率之遺失物協尋機制,最終得以尋回該只皮箱,深感謝忱。
然而,原本十分單純之遺失物尋回事件,卻遭特定媒體不斷渲染擴張,並配合選舉競爭對手及國民黨部分人士,不斷捏造子虛烏有內容,誣指不當政治獻金或金流,乃至攀附不明財產等,諸多見縫插針惡意攻訐。
一、嚴正警告此等行為侵害名譽至極,並已委請律師提起告訴,以訟止謗。
二、此筆現金,均自銀行分次提領,金流正常,絕無任何違反洗錢防制法或相關規定,也非有心人故意影射的政治獻金。
三、現金用途係陳明文委員夫婦資助其么兒創業,預於國內購買相關機械設備,餘款再存入銀行兌換匯出,並會依照稅務法令辦理,所有用途絕對正當並恪遵相關法令規定,請有心人士勿再煽動揣測,模糊抹黑!對此單純內部家務事,卻遭無限上綱於政治鬥爭,令人深惡痛絕!
※陳明文聲明108.09.05
1.這兩日因本人疏忽遺失物品造成外界猜測,諸多紛擾本人感到十分抱歉
2.政治工作勞心勞力,搭上車就睡著,忘記隨身行李,再次感謝高鐵公司遺失物協尋。
3.全數金額都是由銀行領取,都是家屬間借貸金錢往來,有監視錄影器、領款紀錄清楚紀錄,絕對沒有不法洗錢或未申報問題。
4.因已有人對此事提告,因此相關「提款資料」將清楚向司法機關完整說明,事涉隱私,無法向媒體發表。但針對捕風捉影抹黑栽贓之誣告誹謗,本人必提起告訴。
5.金錢使用是么兒創業購買相關設備材料,絕對沒有提領現金出國的情況,更沒有逃稅、洗錢或不當獻金問題。
6.物品遺失本人十分難過,本以為事件單純且事涉隱私,不願對外多說,卻讓外界更加揣測,造成此次風波,本人致上最深歉意。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4504&Itemid=76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