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 星期二

「陳明文300萬案」黃越宏VS.彭文正:「明文」規定「碧仲」就輕,什麼「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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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報記者陳俊廷/綜合報導   
2019-09-10
法務部政務次長、洗錢犯罪防制辦公室主任陳明堂說:「根本沒有特殊洗錢罪。」黃越宏今在《政經關不了》說,2017年修法增加了特殊洗錢的刑責,最新判決在10天前,上司法院網站查判決書,實務判決已有461件。
法務部政務次長、洗錢犯罪防制辦公室主任陳明堂說:「根本沒有特殊洗錢罪。」黃越宏今在《政經關不了》說,2017年修法增加了特殊洗錢的刑責,最新判決在10天前,上司法院網站查判決書,實務判決已有461件。
「陳明文高鐵300萬元案」續延燒!法務部政務次長、洗錢犯罪防制辦公室主任陳明堂說:「根本沒有特殊洗錢罪。」黃越宏今在《政經關不了》說,2017年修法增加了特殊洗錢的刑責,最新判決在10天前,上司法院網站查判決書,實務判決已有461件。
陳明堂在上報指「根本沒有特殊洗錢罪。」黃越宏指陳明堂此言一出,連學術界實務界都已出來打臉。黃越宏指蔡碧仲先說可分批提領,陳明堂續說,沒有這個罪名….《政經關不了》標題下:「傾國家之力護航陳明文!法律要用自己喬?」
根據行政院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已於2017年6月28日正式上路。為提升洗錢犯罪追訴可能性:增訂洗錢擴大沒收、放寬洗錢前置犯罪門檻、擴充洗錢行為定義、增訂特殊洗錢犯罪、洗錢犯罪不以前置犯罪經有罪判決為必要等,未來提供人頭帳戶或擔任車手均可能構成洗錢罪….
洗錢防制新制上路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
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c935e972-67f5-4625-80b6-0e775a846cad
陳明文高鐵300萬案,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在4日向北檢狀告陳明文之子陳政廷涉犯「特殊洗錢罪」。高檢署決定案件由北檢移轉嘉義地檢,引發熱議,有意代表國民黨角逐嘉縣立委的林國慶與縣議員王金山、簡明廉等3位擬參選人今也相繼到嘉義地檢署表達訴求,林國慶遞狀告發陳明文,指300萬元疑雲涉嫌來源不明,要求檢方向高鐵進行證據保全。王金山則轉交「正義之劍」要給承辦檢察官,要求力排政治壓力,簡明廉說,陳明文帶著300萬元趴趴走,卻交待不清,要求檢方查明錢從哪裡來。
彭文正今在節目諷《一卡皮箱300萬再掀起驚濤駭浪,法務部在做六法全書的修訂,從碧仲就輕到不知什麼「明堂」》今天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帶給我們獨家消息
黃越宏說,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在上報指:「根本沒有特殊洗錢罪。」黃透露說:他要去告時是法官與檢察官私下特別提醒他《特殊洗錢罪》,這是2017年6月修法特別放進去的,舊的洗錢防制法要成立有罪的前提是要有犯罪做為前置,如不能證明有犯罪,洗錢就不成立了,但新制已不管前面是否有犯罪,只要三個現象就有罪:1不合理的金錢2來路不明3有意逃避金融管制.
陳明堂指「根本沒有特殊洗錢罪。」黃越宏說,陳明堂此言一出,學術界實務界都出來打臉他,因為108年2500號的判決就已明明白白指出,什麼是一班洗錢罪與特殊洗錢罪。很多學者在期刊標題都已發表,司法院網站查判決書,實務判決已有461件,連法務部在宣導都用這名稱最新判決10天前就有…..黃越宏指次長級出來講:「根本沒有特殊洗錢罪。」,黃透露有檢察官私下向其說,罪名都沒有了….那罪證都不應該存在…..
陳明文300萬掉高鐵疑雲 法務部駁斥:根本沒有特殊洗錢法啊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70928(上報)
彭文正說:上網搜尋都會跑出一堆論文,有網友已把蔡陳這兩位次長的言論寄給國際洗錢組織,這不是要丟國家官員的臉,不要以為2300萬人是讓官員唬大的,不要以為這個國家關起來隨你們怎麼搞….
※更多與完整內容上網影音(約在37:55〜)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4540&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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