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 星期二

「送中條例」僅適重罪?律師:涉《反分裂國家法》都是...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9-06-11
藝人周子瑜(見圖)過去曾因宣傳畫面中舉我國旗被舉報台獨,律師黃帝穎提醒,恐怕以後周子瑜到香港也要小心被「送中」。(取自MBC電視台推特)
藝人周子瑜(見圖)過去曾因宣傳畫面中舉我國旗被舉報台獨,律師黃帝穎提醒,恐怕以後周子瑜到香港也要小心被「送中」。(取自MBC電視台推特)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前發言人、律師黃帝穎10日晚間聲援香港「反送中」大遊行,他表示,港府聲稱《引渡條例》僅限重罪,但若惡法生效,包括藝人周子瑜在內,凡是曾經被舉報過台獨的人士,過境香港時均恐被中國依《反分裂國家法》重罪移送處置。
黃帝穎指出,即使有百萬名香港民眾上街怒吼,但仍舊不敵香港政府跪舔「習皇」的決心,「在獨裁中國統治下,一國兩制只是笑話」,香港政府卻以「送中條例僅限重罪」為由,想藉此安定人心,但對中國來說,「主張民主就是重罪」,以台灣NGO人士李明哲就可做為借鏡。
黃帝穎解釋,李明哲被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中國這條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過去藝人周子瑜曾被舉報台獨,涉嫌違反中國《反分裂國家法》,這條法律隨便判都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送中惡法通過後,不只周子瑜,習慣「言論自由」的台灣人,過境香港小心了!
黃帝穎臉書全文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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