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0日 星期四

世界難民日 民團:盡速通過難民法 建立審查保護機制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9-06-20
今(20)日是世界難民日,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盡速通過難民法,建立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圖/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今(20)日是世界難民日,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盡速通過難民法,建立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圖/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
《難民法》草案在2016年出委員會,但是截至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辦法排入二、三讀,2020年1月立法院即將重新改選,難民法草案將重新回到原點,今(20)日是世界難民日,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盡速通過難民法,建立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同志諮詢熱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等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聯合國難民署公布,全球被迫流離師所者,已高達7000萬人,其中有2500萬難民,4100萬的境內流離失所者,有一半都是兒童,其中有利比亞人,羅興亞人,都是為了躲避母國或戰爭的迫害,而離開家園,根據統計,至少有11萬的兒童,被迫與家人分離,獨自求生存。
今年世界難民日的主題是「#StepWithRefugees」,就是在世界難民日採取一個行動,也鼓勵大家透過跑步、健行或騎車等方式,累積大家的公里數,來為難民聲援集氣。
難民法草案從2005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提出送進立法院,2008年國民黨重回執政也列為優先法案,2016年民進黨重新執政,此草案在國民黨黃昭順委員的排程下出委員會審查,不保留任何條文,無須政黨協商。但直到2019年的今天,國、民二黨都再沒有再將此草案排程進入二三讀。
民團指出,草案沒有通過,台灣每年卻仍然有來自中國、香港、西藏、敘利亞、烏干達、土耳其等國的尋求庇護個案,在沒有明確的庇護申請程序下,有些個案直接遭到遣返出境,有些個案則持續成為黑戶,無法享有任何權利,整天躲躲藏藏。
民團強調,因我國「移民法」沒有符合「不遣返原則」的條文,台灣在2014年及2019年曾經直接遣返2次來自敘利亞的6位庫德族人,這已明顯違反國際法的「不遣返原則」,由於遲遲不建立一個明確的難民審查機制,也曾讓2位已經在泰國曼谷拿到聯合國難民證的中國尋求庇護者,在桃園機場滯留生活超過4個月;也曾因為跟澳洲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而將一對伊朗難民母子,送回惡名昭彰的諾魯島,讓他們繼續過著自殘、精神崩潰的生活。也因為沒有「難民法」,讓有些因為政治或性別、性別認同、性侵向等因素來台尋求庇護者,即使沒有面臨被遣返的命運,也無法享有任何基本人權,只能過著非法的黑戶生活。
「尋求庇護,並不是犯罪」,民團表示,對於尋求庇護者造成迫害的國家,才是犯罪,並再次呼籲立法院盡速通過難民法,也呼籲移民署應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的「不遣返原則」。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3854&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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