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 星期一

林宅滅門血案檔案列「永久機密」 段宜康砲轟國安局及總統府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9-04-08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針對促轉會向國安局調閱與林宅血案、美麗島事件、陳文成命案有關的21件檔案,僅調到1件林宅血案相關,其餘均被列為永久機密。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砲轟國安局,痛批為何林宅滅門血案、陳文成命案會列為國家機密,總統府應表現出態度,依權責將檔案進行解密。
  •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疑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美麗島事件檔案,被國安局列為「永久機密」。國安局祕書室副主任周天傑(站立者)表示,這是由國安局長,依個案核定的。(記者陳鈺馥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疑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美麗島事件檔案,被國安局列為「永久機密」。國安局祕書室副主任周天傑(站立者)表示,這是由國安局長,依個案核定的。(記者陳鈺馥攝)
段宜康問及,據促轉條例規定,促轉會可向機關調閱檔案資料,促轉會依法要調查資料,有調不到的機關嗎?促轉會委員葉虹靈表示,大部分機關相當順利,但確實有一些困難,去年8月起向國家安全局調閱與林宅血案、美麗島事件、陳文成命案21件檔案,僅調到1件林宅血案,其他均被國安局列為永久機密。
段宜康強調,「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所謂「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是指情報涉及情報員,且是對外涉及其他國家。
段宜康質疑,如果調查人員是被安排潛伏在美麗島雜誌社的,這不叫「國家安全情報來源」,這不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是指對外情報,國安局為保護潛伏在國外情報員需要列為機密,這才是解密可能影響的。
段宜康問及,法務部是「國家機密保護法」主管機關,他這樣解讀有沒有錯?法務部官員答詢說,因為「國家機密保護法」主要著眼於國家安全,所以與國家安全、國家利益無關的,當然不在國家機密的範圍內。
段宜康進一步追問,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要列為永久機密檔案,這些機密核定是誰核定?國安局祕書室副主任周天傑表示,由國安局長依個案核定。
段宜康指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規定,「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核定國家機密不得違反「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不能因過去所做之事是錯誤的,就把檔案列為永久機密。
段宜康舉例,在陳文成命案中,如果警總或國安局有涉及違法,不得因為這原因去隱瞞;核定為國家機密,也不得以「為掩飾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之不名譽行為」為目的。
段宜康批評,國安局所掌握的林宅滅門血案、陳文成命案檔案,為何不可以讓大家知道,為何不能解密?國安局知不知道是誰幹的?陳文成到底怎麼死的,這牽涉到怎樣情報來源,國安局究竟知道什麼。
段宜康提及,這些案件都是卅多年前,國安局有何情報來源不能解密,如果一個國安局長就可以核定列永久機密,那有沒有可以解密或改變的方式,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機密等級核定後,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就實際狀況解除機密。
段宜康表示,那國安局上級機關是誰?周天傑答詢說,「國安會」;段接著說,所以有權向國安會申請,國安局、國安會的上級機關都是總統府,那總統能否解除或改變機密等級。
對此,總統府第二局局長邱昌嶽表示,任何國家機關的檔案都隨時在檢討機密等級。段宜康痛批,那總統府有沒有針對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美麗島事件進行檢討,總統應該追查國安局長有沒有違法濫權,檢視這些檔案解密需要。
Source: 自由時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3210&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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