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 星期一

台灣前途中國無權置喙!這塊土地屬於全體人民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許銘洲/編譯   
2018-08-14
台裔法學者江永芳提出獨立「宣佈理論」/圖片取自/ New York Fordham Law School網站
台裔法學者江永芳提出獨立「宣佈理論」/圖片取自/ New York Fordham Law School網站
長期關心台灣歷史發展的荷蘭前外交官韋傑理(Gerrit van der Wees)博士,8月2日於《台北時報》(Taipei Times)發表評文名為「書評:深度探索一中政策」(Book review:A deep dive in to the one China policy)。該著作為台灣裔法學者江永芳(Frank Chiang )於2017年推出的作品,書名為,「一中政策:國家、主權與台灣的國際法地位」(The One-China Policy: State, Sovereignty, and Taiwan’s International Legal Status)。
該著作是到目前為止,探討「一中政策」(討論甚廣,卻少有人真正深入理解),包羅廣泛、完整的法律文獻。從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江永芳,目前任教於美國紐約福坦莫大學法學院 (New York Fordham Law School);該作品得到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Cohen),在序文中予以熱烈讚揚;書末後記也由美國前外交官譚慎格(John Tkacik, Jr)大加推薦。
篇幅350多頁的這部作品,共分成四個部份。首先、分析一中歷史,以及相關名詞,法律術語的定義;例如國家、領土國家、主權,以及何謂台灣地位?其次、作者分析「中國國家」的形成歷史,以及現代「中國政權」。接下來,該作品綜覽、分析「台灣主權」的現代幾個時期,包括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以及蔡英文等幾個政權階段。第三、國際法範疇內的台灣問題。其四、檢視美國的一中政策,並提出相關建言。
台裔學者江永芳的基本觀點認為,「國家立基於領土」,因此國家、領土與主權是密切交織一體,無法切離其中一部份。換言之,一旦某個國家「無權」(has no title)於某個領土,就沒有主權(sovereignty),也不具合法性來統治「住在該土地的人民」(people residing in the territory)。另外,「國家權利轉移」(transfer of state title),必須透過國際條約(a treaty)才得以實現。
法學者江永芳也分析,一系列文獻與宣言,包括1943年的《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1945年的《波茨坦宣言》(Potsdam Declaration),以及1971年的《聯合國2758決議案》(UN Resolution 2758);不過,這些決議或宣言,都跟台灣身份定位(status)無關;上述兩項宣言,只表達希望台灣歸向中國的「意圖」;至於2758決議案,只表達「中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席次問題;無涉台灣地位歸屬。
主權歸屬
江永芳的分析揭露,中國國民黨,以及共產黨,果真是一對孿生兄弟;前者宣稱仍然「擁有中國主權」,後者則認為「擁有台灣主權」。這2個政權的錯謬主權聲索,事實上完全沒有法律基礎。(譯註:國民黨是藉由美國託管名義,強佔台灣;中共則藉「台灣自古屬於中國」毫無根據領土野心,意圖遂行吞併。)
僅管1949年至1990年代初期的國民黨政權(KMT),實質控制台灣領土,卻對台灣欠缺「主權」(sovereignty)理據,因為KMT並沒有(從日本)取得領土主權轉讓的條約(treaty)。此為美國官方文獻,數10年來所採取的「台灣主權未定論」觀點。
台灣是個國家?
隨後1990年代中後期,台灣轉型為民主體制,從李登輝時代,一直持續至今,台灣主權屬於全體人民,所以台灣/中華民國,應該就是個國家?江教授不同意此一觀點,他認為想要成為一個國家,必須「正式宣佈」才能生效。
江永芳抱持「宣佈理論」(declaratory theory)觀點,此一看法與紐約法學院名譽教授陳隆志的「演變理論」(evolutionary theory)有所不同。「演變理論」認為一個實存體(an entity),可以演變為一個國家,從而實現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符合國家要件:包括土地、永久住民、運作政府,以及跟其他國家發展關係的能力。
江教授的一中政策專著,可讀性相當高,避免使用複雜的法律術語,而且討論一些關鍵問題,皆相當清晰。不過,一些小缺點仍所在多有;例如,1.)蔣介石於1975年過世,而非1978年;2.)228事件起因於台北市大同區1位林姓婦人販賣私菸,遭到菸酒專賣局查緝員毆打成傷(而非書中所言致死;死者為一名旁觀者遭到射殺),從而引發全台暴動;3.)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Carnegie Mellon)統計系助理教授陳文成,1981年返台時,遭警備總部約談後離奇身亡,而非遭軍方國安警力帶走;4.) 國際奧委會於1979年的名古屋決議(Nagoya Resolution),同意台灣用「中華台北」名稱參賽,此事並非始於1988年。
江教授的專著,有助於釐清一些混沌不明甚至是誤解的一中概念,也對台灣未來,提出一扇發展視窗;不過,他提出的國家獨立「宣佈理論」(相較於「演進理論」,台灣早就是個主權獨立國家),恐怕會讓台灣的未來之路,更加重負難行(譯註:僅管宣佈獨立是個一勞永逸的徹底手段)。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1418&Itemid=76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