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 星期四

李明哲被失蹤172天將開庭 李凈瑜:迫不及待見他、要求公開審判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7-09-07
台灣NGO人士李明哲遭關押172天,近日即將開庭,李明哲妻子李凈瑜今(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前往中國,要求中國公開透明審判。圖/取自台權會臉書
台灣NGO人士李明哲遭關押172天,近日即將開庭,李明哲妻子李凈瑜今(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前往中國,要求中國公開透明審判。圖/取自台權會臉書
台灣NGO人士李明哲遭關押172天,近日即將開庭,李明哲妻子李凈瑜今(6)日下午4時召開記者會表示,已決定將前往中國,她說,不管內心如何絞痛、悲愴,終於有一線亮光可看到李明哲,還是懷抱人性一絲希望,她「迫不及待要見到他」。
李凈瑜同時也對中國提出5點要求,分別為「公開且透明審判」、「確保李凈瑜人身安全」、「李明哲自由答辯權利」、「台灣司改團體全程旁聽」及「中國法庭公正審判」。
針對李凈瑜將赴中國,海基會副秘書長兼發言人李麗珍則表示,會與陸委會商討,並希望連同陸委會、法務部與家屬行前會談,分析相關情勢。李麗珍也提到,若海基會能派員陪同,將比照李凈瑜4月希望赴中國的模式,委派法律處高級專員與一名文教處女性科長陪同,提供法律諮詢與生活照料協助。
李凈瑜與台權會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經過172天,李明哲「被失蹤」後一直無聲息,今天接到自稱李明哲委任律師張忠偉電話,要求她立即前往中國,李明哲將公開審判。經查,張忠偉具黨支部書記、岳陽市第7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身分。
李凈瑜表示,不管內心如何絞痛、悲愴,終於有一線亮光可看到李明哲,還是懷抱人性一絲希望。她謝謝台灣媒體,經172天仍高度關注李明哲案,代表台灣社會當李明哲最大後盾。
李凈瑜也發布聲明,在她見到李明哲前,不承認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做的任何招供和委任;明天立即辦理前往中國證件,公開徵求願義務擔任她法律顧問的法界人士,陪她前往中國以便隨時諮詢。
她說,整個事件過程中,她選擇反抗者家屬該有的態度與姿態,政府在過程中可扮演怎樣的角色?應交給政府思考;「我一定要見到我先生,我迫不及待想見到他」。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則表示,之前剛成立李明哲救援大隊,將展開演講,10日將前往聯合國,中國卻在今天由官派律師要求李凈瑜前往中國,無異是要打亂行程。
19:30新增陸委會說法:
有關李凈瑜為李明哲案擬赴中國,陸委會傍晚也做出三點說明回應,全文如下:
一、  有關李凈瑜女士今(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今日中午接到陸方指派律師電話,要李女士立刻前往中國大陸一事,政府獲悉後除立刻聯繫台灣人權協會邱秘書長瞭解詳情外,「也立即透過兩岸既有聯繫管道向陸方查證」。
二、  對於李女士表達準備前往中國大陸所需旅行證件,政府會向陸方提出,提供李女士辦理入出境證件及赴陸之便利,並保障其人身安全。如有需要,海基會相關人員會陪同李女士赴陸。
三、  李明哲被中國大陸限制人身自由迄今已172天,本案為臺灣社會高度關注,但中國大陸迄今為止的作為,只有不斷加深臺灣民眾對於大陸方面的疑慮。政府要再度呼籲,陸方應儘速說明李先生所涉案情真相、遭限制人身自由之地點、以及其身體健康狀況,並保障其應有權益,及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報機制向我方通報。
四、  陸委會也要再度澄清,海基會從去年至今年7月底所協處之臺商在中國大陸,因案遭限制人身自由之案件共有57件,當事人涉案類型主要為一般刑事案件,包括傷害、稅務、毒品、交通安全、詐騙,或因民刑事訴訟程序,遭限制出境而無法返臺等情形,「這些案件陸方多會通報我方相關涉案訊息,少數漏未通報案件,我方亦會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主動洽請陸方查告有關情形。上述海基會對臺商協處案件是歷年來均有之統計,與NGO工作者李明哲案不同,不宜將這些案件與李明哲案類比,避免對當事人及其家屬造成困擾」。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8805&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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