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 星期三

打臉法務部、中監!陳順勝:不會配合軟禁陳水扁「以納粹醫師為鑑」

唐詩/台北報導 2017-06-17 14:56

遭到中監公文質疑專業,陳順勝醫師上午在抗議台中監獄侵犯醫療專業的記者會中,最後唸出這段話,「我不會配合他們以醫療的理由軟禁陳(前)總統,照顧陳總統以他的健康為優先,政治不是我安排醫療的考慮因素。我會以過去的納粹醫師引以為鑑,不屈服於威權者的威脅」!
身兼醫療小組副召集人的高雄長庚醫院榮譽副院長陳順勝、以及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董事長吳樹民、前慈濟醫學院院長賴其萬、前聖母醫院院長陳永興等四位專科醫師今(1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法務部、矯正署、中監等單位侵犯醫療專業、破壞醫病互信。陳順勝在記者會中花了許多時間,從參與陳水扁醫療一路道來,時而感到無奈,時而表達氣憤。上面這段話充分表達他的立場。
陳順勝在發言首先表示,「我昨天是被指名道姓,所以我沒有出來不行」,接著他在記者會中以手機播放阿扁昨晚最新回應:「昨天的公文直指離開住家都要事先申請經許可始得為之,「大家都是這樣解讀,我哪有誤解?陳順勝醫師又哪裡錯了而要受質疑?中監誤會陳醫師建議說他建議519不用申請,因為519參加基金會募款餐會的治療計畫,早已載明在4月份治療行程,我也簽字視同申請,且行諸半年,陳醫師認為已經提出申請,沒有叫我不要申請,這是部、署的重大誤會,怎可苛責陳醫師一人」?
「二年多來,台中監獄本於權責所做的准駁決定,大多被部、署改變,族繁不及備載,其中包括519上台致詞,中監的建議是可以的,請問部署,特別是部長(邱太三),你們敢說沒有政治介入去改變中監的決定嗎?中監一再成為無辜的替罪羔羊,我要為中監申冤!」
「唉,陳(前)總統大概意思是,責任在更上面啦,陳總統跟我都有文書的證據,但是這是我醫師關係得到的東西,在醫學倫理上,沒有得到他(病人)同意,我是不能談,也不能公佈的,只僅止於他所講的這樣」,陳順勝嘆了口氣,如此表示。
陳順勝:診療都有影帶 證明力證據力都有
陳順勝嘆息,「實在…應該…,我本來就好好做一個醫師,看病人,然後好好教學,這樣就好。不過,過去都犯太歲,犯到法務部」。
他接著說,「早期1998年,我就跟法務部有關係,其實我非常懷念那個時候的法務部長陳定南」,他說,那個時候我擔任(高雄長庚)副院長,對家暴、性暴、兒暴,還有一些弱勢病人給予特別的關懷,「後來陳部長可以有辦法把我去找出來,然後他說給我褒揚,說是推展被害人保護有功」。
「我並不是只有照顧陳(前)總統。過去在我年紀大了,升教授以後,在我自己本行比較穩定以後,大部分照顧弱勢族群,包括原住民醫療與弱勢的醫療,我不是只有照顧陳總統,那時是把有功的人召見,鼓勵我們,然後一起攝影」。

陳順勝在記者會中播放陳水扁前總統昨晚最新回應,質疑法務部長敢說沒政治介入?圖/張家銘
陳順勝說,「差不多10幾年後,本來我以為我跟法務部沒什麼關係,後來又因為陳水扁總統的醫療,我去幫忙他,柯文哲醫師成立的醫療小組也出來了。因為法務部長說,陳水扁總統跟正常人一樣,我非常地生氣」,「其實這個都有影帶,影帶我都有留下來,我收集資料很清楚地。等一下你看就知道,非常地完整」
「我看陳水扁(前)總統每一次的診療之下,都有錄影,但是,現在的法務部跟中監,還有現在的法院,從來沒有要求要看這些東西,但是就下這些結論了,每一次他認為,為什麼申請以後還要申請?每一次他說要申請書的時候,我就非常認真地去準備,整個晚上常常睡很少,要我親自一個人打(字),常常附錄的資料,A4一打就是十幾張,一個晚上找出來。因為這種事情我沒有辦法委託我助理做,因為那是私密的文件,而且我要應付,每一次他(中監)很簡單的一句話,你申請出來就好,但是我就要忙」。
陳順勝繼續表示,法律上一個人到法院去就兩件事:第一個,這個人有沒有「證明力」,他講的人家相不相信?另外他提出的事實有沒有證據力」。擁用精神科及神經科兩張專科證照,他一定要說他的證明力。
「證明力是扁2012年9月17日,陳水扁總統住在署桃,我從電視上知道,他表現症狀是屬於我們神經科的範圍,他手突然間抖起來,那時候當時很怕中風,所以我就…在專科的領域,沒有人去看他,所以我就透過立委的安排去看他,看了以後,我的會診是以教學式的,就請醫院的神經科、精神科,還有外面來的醫師共同看,看了以後我認為,陳總統腦部有問題,所以我建議一定要轉醫學中心,那是2月17日(2013年)」。
扁保外就醫前「診療影帶曾送高層」
「2天以後轉到台北榮總。台北榮總成立一個醫療小組。後來在陳水扁總統要求之下。他為什麼要求?我只看他一次,9月17號,他覺得我對他的症狀有同理心,我所描述的、感覺,他沒有講出來,我都替他講出來了,所以馬上當時就產生很正面的轉移,他知道我了解他。所以他跟北榮講,一定要我隨時可以去會診,北榮查了資料,然後再醫療小組討論,我獲准可以隨時到台北榮總去看陳水扁總統」。
陳順勝說,「當時我已經當完台灣神經醫學會的理事長,當時大家也認識,所以證明力在榮總應該沒問題」,在署桃時,「我們很快也是透過互相之間的溝通,得到容許和認同,就轉到台北榮總的。大概在二星期後,台北榮總就組院內醫療小組,還有院外神經科,台大醫院還有林口長庚等等,不一樣的主治醫師去看陳水扁總統,最後在兩個禮拜內,就邀我跟這些專家馬上開一個初步診斷的共識,裏面已認為有神經節的症狀,還有憂鬱症」。
陳順勝接著描述治療過程:「後來轉到中監,當他蓋一個比較漂亮的監獄,主要的原因是當時馬總統的老師來看陳總統,他覺得不應該再回去那麼小的房間,對於對待一個總統的受刑人不該這樣,所以在台中監獄再蓋一個比較寬敞的鐵皮屋,鐵皮屋喔」。
「到那邊去以後,我去找法律,《監獄行刑法》第57條有寫,每一個受刑人得自費延醫,找他自己的醫師,監獄的主管『應予同意』,等於受刑人有這樣,你一定要同意,但這條法律為什麼會訂出來?主要原因是根據聯合國受刑人的倫理規範來的。但這條訂了沒人用,所以就從陳總統開始去建立規章,我也有協助他們建立這規章」。

陳順勝細數2012年以來參與治療陳前總統的過程。圖/張家銘
陳順勝說,後來很長時間我們覺得治療效果不好,「因為轉到中監時,台中榮總又成立一個醫療小組,同樣地我可以去看、可以會診,然後跟台中榮總醫療小組討論,討論後診斷開出來,都認為需要居家診療」。
陳順勝接著爆料說,「我當時(保外就醫前,馬政府時期)就透過關係與高層聯絡說,你們需要去真正了解陳水扁總統的病情,而且我製作了一個影帶,17分鐘的影帶送上去高層,馬上指示成立一個小組,去研究陳水扁總統的病情,還有適合不適合保外就醫」。
他說,每一次他到台中監獄去看陳水扁的時候,「他們的副典獄長會出來跟我交班,我要問他這一、兩個禮拜以來的病情這樣,他們也會問我很多照顧上的問題,所以我跟中監有很好的聯繫,有很多的制度他告訴我,我協助他們」。
病人有「自主權」可選擇醫師
「最後,高層說,要讓他保外就醫之前,有什麼辦法可出來?因為他很怕醫界有不同的聲音。我當時建議擴大醫療小組,把各種不一樣聲音的醫師找過來,然後大家開會,所以你就知道溝通是很重要的。而且獄政,像矯正署是希望可以趕快矯正,身體可以維持健康為目的,不是去管他,然後讓他的身體的一直壞下去,矯正的目的不在這裏」。
陳順勝說,聯合國對受刑人的矯正倫理規章規定,監獄單位要協助醫療單位,來協助從事受刑人健康的維護跟醫療。「而且要獨立的,就是監獄的人不准在旁邊。但每一次我去看他(扁),旁邊都三、四個,都是攝影,都是繼續在對我跟陳水扁總統攝影,都繼續在這樣」,其實醫師去看受刑人,要跟律師去看受刑人一樣,旁邊都不能有人。「但是他們(中監)旁邊一定有攝影,一定有紀錄的人」。
「後來擴大醫療小組在我帶領之下。因為我跟他(陳水扁)關係比較熟,我就演示身體檢察一個多小時給大家看,大家看完以後沒問題了,因為我也有VIDEO,所以開會決定後,就敲定診斷」,陳順勝說,「所以陳水扁總統的診斷在他保外就醫前,就已經確定了」。
「他(陳水扁)到高雄長庚保外就醫,是當時我建議。因為他要指定當主治醫師,但我在高雄長庚服務,不能自己做主,所以我陳水扁總統和他兒子,去拜託陳菊市長出來整合組醫療小組,所以這醫療小組並不是我們自己組的。當時已經協調好,就是門診在高雄長庚,住院到高醫大,這兩個單位共同來做」,陳順勝說,醫療小組有問題時,需要人才,「我也會去高醫大請教他們」。

陳順勝、以及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董事長吳樹民、前慈濟醫學院院長賴其萬、前聖母醫院院長陳永興等四位專科醫師今(1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法務部、矯正署、中監等單位侵犯醫療專業、破壞醫病互信。圖/張家銘
「醫療小組就這樣。然後每個月要送診斷書,還有病情評估表,在早期,連同攝影一起寄給中監還有法務部。後來發現,我拍影帶,然後送給法務單位這件,對陳總統的創傷壓力症候群是不好的,他產生很大的壓力。後來我說,我們留下來不送過去了,因為他對給他於有人給他攝影,還有攝影所用的用途非常敏感,而且會造成一時性的情緒上的變化,有時候要拖好幾天,所以大概有一年的時間就沒送法務單位了」。
陳順勝繼續表示,「但是比較可惜的,自從陳前總統保外就醫以後,從來沒法務單位,或中監曾經跟我聯絡過,或去問他的病情。從來沒有!應該主動是要這樣。那我要找他們,最多就是找到衛生科,什麼時候要來,什麼時候要診斷書,我先準備好,因為有時候我也很忙,要事先空下來」。
陳順勝說,「我跟陳總統的關係叫委任關係。什麼叫委任關係?這個病人找你看病、掛了號,你就好好看病,病人就擁有病人的權利。起碼15項,要同意用藥、同意開刀、同意麻醉,他有權要同意書,也有爭議的權利,甚至於告你的權利,這是全世界醫師訂的《里斯本宣言》,他也有權利指定哪一個醫師。醫病關係不好的時候他就會換,那叫《自主權》,《自主權》是醫病關係的基本權利」。
中監公文「很奇怪」
陳順勝強調,他對扁的責任,「第一是善意原則,做任何醫療行為要對他有幫助,對他沒幫助,我不能做,第二是不傷害原則,做一個醫療行為我不能傷害他,第三是公平原則,我對他和對其他病人是一樣的」,「最後最重要的,也應排第一個,叫《自主權》,他可以自己決定,你要給他的治療,他要,還是不要?」。
「所以我覺得昨天的公文很奇怪。中監答復,我們沒有意思要撤換陳順勝醫師啦。欸!奇怪!他有權利撤換?那是病人的《自主權》,他要你看就看,你(中監)為什麼變成要撤換,這相當奇怪的話」,陳順勝說,公文裏面「很多奇怪的東西,我一看就知道,好像不是傳統事務官寫的東西,因為公文還寫到很粗魯的文字都跑出來」。
他說。扁說要替中監申冤,「什麼意思呢?譬如519他參加以後,要處理,中監的處理我知道的,他認為參加519、還有用錄影演講,是『符合規定 不符合規範的』,後來寫在公文上,寫了一堆的事情,不是中監寫的,是上面寫的。整個處理和協調過程裏面,當然我知道,因為陳總統告訴我的,當然細節我不能講,除非陳總統親自講」,強調他只能「點到為止」,「很多事情,並不是像檯面上,公文所描述程序之中」。
接著陳順勝也駁斥所謂「檯面上不同的聲音」,他秀出簡報檔的和沈政男的對話截圖舉例,並說明因為沈政男也是精神科醫師因而舉這例子,「他在他的FACEBOOK寫專欄的」,他是一個政論的作者。他說,沈政男質疑「精神科醫師去質疑神經科醫師的診斷,神經科診斷發抖,暗示說很罕見,「只缺沒有說這是假的,後面都一樣,對重度憂鬱也懷疑,對什麼也懷疑,然後就替蔡英文總統講話」。
「你看。就這樣。他用的大概就是有兩位精神科醫師寫的文章,他們都寄給我」,他說,他回沈很簡單,「假如是政論的文章,他應該要對政策,你牽涉個案的話,特別是你是醫師或醫療人員,就要考慮《醫療法》跟《醫師法》,寫文章應該學習司馬遼太郎認真考證,他完全沒有考證。現代的精神科不是這樣 !你跟本沒有跟阿扁總統會談過,精神科醫師最基本的診斷,你要親自會談啊」,對神經學的評斷他更不能苟同。
「他(扁)檢查過所有的檢查,是幾個醫學去做檢查的結果,你用臨床還在質疑喔」?所以他跟沈政男建議,「寫文章以前起碼要跟陳前總統會談多次的前輩,你起碼談一談,然後考證一下再寫。最起碼一樣是醫療人員,你要打電話跟我討論啊。我會告訴你很多秘辛,我不能公開談的,我會告訴你,還有所有症狀,你起碼看VIDEO嘛!我拍的VIDEO給你看,然後我跟你說明」。
陳順勝強調,所有神經科的診斷,「這些病名我要提出去之前,曾經在神經學會召集所有的大老,就我診斷的名稱,有沒有不適當、有沒有不好的,都修改過,不是我個人的意思。目前也成立醫療小組,所有診療都在醫療小組討論過,然後診療,是由我出來代表發言這樣而已」。
同事虧他把扁治太好「人家不是要你玩真的」
陳順勝說,「它(中監)說的不一樣意見,它找一、兩個然後就來。應該怎麼做?」 他強調,在每次開給扁的診斷書,最後他一定寫這句話,「整個國家應該成立國家級的醫療小組,來照顧曾經當過總統的病人,而且這樣在法務上,才能真正相信他的意見」,「我每一次的診斷書都是這樣寫,但是從來沒任何回應」,其實層級是到跨部會,應成立一個總統級的醫療小組,「早就該成立了。是一直不理我們,然後要我們替病人看病。暝和日這樣看,花那麼多的精神」。
陳順勝又提到說,「我們醫病關係,讓陳總統一天一天的恢復」,但同事告訴他說,「你的毛病出在哪裏」?他反問說「出在哪裏」?同事說,「你把陳總統治療得太好啦,人家不是要你你玩真的」。
他批評中監等單位,假使這樣的結果,每一個保外就醫的病人,中監或矯正署或法務部,是不希望受刑人正常嗎?然後扁的社區治療完全按照醫療小組建議,經小組討論的方式來安排,但它好像也產生有很大的質疑,「跟它的希望不一樣,就來質疑這樣的事」。
最後,在記者會結束前,陳順勝醫師也道出他的心聲,「這和我跟陳總統講的話一樣」:「我不會配合他們以醫療的理由軟禁陳總統,照顧陳總統以他的健康為優先,政治不是我安排醫療的考慮因素。我會以過去的納粹醫師引以為鑑,不屈服於威權者的威脅」!


引用網址如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050f87f4-d858-4ed7-88b3-188ea1c3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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