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日 星期日

【專文】白色封印33載——吳約明的故事

文/陳金興(文字工作者) 2017-04-02 10:28
 
坎坷歲月滲入枯葉
飄落地上
拾起一片靜止的生命
啜泣著
季節翻滾向岸邊
歸航的船在等候
鳴笛催促
——吳沈彩葉1997年2月16日為亡夫約明 作
台灣在白色恐怖時代,曾是全球的「政治犯大國」,當時多少人的人格尊嚴、青春歲月、幸福家庭、生命財產,都遭無情斷送。本文要介紹的,是一個坐牢33年、堪稱世界級紀錄的政治犯的故事。
恐怖氣氛:黑夜來的惡客
吳約明,台中人,1920年10月17日出生於一個基督教家庭。父親吳大恩是台中市柳原基督長老教會的長老,也是省立台中醫院的醫生。母親吳李鴦是單純的家庭主婦。夫婦育有三男二女,吳約明為第三個男孩。他從小就上主日學,及長,受洗皈依基督一生。
1932年,吳約明畢業於台中州新富尋常小學校(今台中市光復國小)。當時台籍人士就讀日人小學校的並不多。吳約明在教會裡打桌球、學習手風琴及烏克麗麗(ukulele,美國夏威夷當地類似小型吉他的樂器),對音樂甚感興趣。中學畢業後,於1940年(20歲)赴日本東京美術學校(今東京藝術大學)就讀。二次大戰期間因父親過世,家中缺乏人手,遂自日返台料理家事及照顧母親。
然而,因為戰爭未止,無法再回日本繼續求學。二次戰後,為了謀生,以其醫師家庭的背景,對醫藥常識稍有涉獵,於是1946年在彰化市與朋友合資開設小型製藥廠,同時也在台中市成功路自營西藥房。彼時,吳約明的大姐純良在彰化基督教醫院擔任藥劑師,介紹時在該院當護士的同事沈彩葉(1922年生)與之認識。在交往二年之後,1948年11月於台北市士林教會結婚,婚後仍然定居台中市。
沈彩葉畢業於台灣總督府保健士學校(屬專科學校),婚後轉往省立台中育幼院工作,並於1949年10月產下一女。公家機關每個月都配發「糧米代金」。沈彩葉為了幫助保母(一位老阿婆)生計,乃將戶口名簿借給她去領「配給米」。
1950年3月18日凌晨,沈彩葉在睡夢中被叩門聲吵醒。她搖醒吳約明。他們聽到門外里長說:「吳先生,有人要找你。」吳約明認得里長的聲音,即叫妻子去應門,自己鎮靜地去穿上衣。這時,有四、五個面帶怒容的不明人士破門而入,既沒有出示身分證件,也沒有說屬於哪個單位,即兇悍地叫沈彩葉把戶口名簿拿出來。因為拿不出戶口名簿,那些人很生氣。其中一位西裝筆挺的年輕人,在他們住處的榻榻米(たたみ)上發現一本日文的育嬰指南,就拿給另一位著中山裝大約50歲的中年男子看。他翻看之後,搖搖頭。
接著,另一位年紀約45歲,身材高大,著風衣的男子就叫里長過來,拿了一份不知道內容為何的文件,要里長蓋章(或按指印)。里長起先拒絕,說:「吳先生這個人很好,對鄰居很照顧,為什麼要把他帶走?你要讓我知道理由,我才要簽。」不料,這位壯漢聽了更加生氣,就威脅里長説:「如果不簽字,連你也一起帶走!」里長這時才不得已簽字。
之後,那位50歲的男子就以比較溫和的口氣說:「將吳約明帶去警察局問話,若沒有事,就可以回來。」隨即,吳約明雙手被扣上手銬。臨走前,著風衣的人拿了一張空白紙,要沈彩葉寫下「他們一行人有來過吳家,吳家沒有損失任何東西」等字。吳約明知道過去政府有亂抓人,隨意逮捕人的情形,因此,夫妻倆相信這些人所說的「若沒有事,就可以回來」,心存一絲希望。
強制失蹤:尋夫之路百般辛苦
30歲的吳約明被帶走之後,沈彩葉立刻披上外套追了出去。派出所就在住家(柳岸里市邊巷)右轉處,但是,她卻看著車子把丈夫載往台中火車站的方向疾駛而去。她追得體力不支而倒地!
天亮之後,心碎的沈彩葉將5個月大的女兒貞容託其大嫂照顧,並拜託親友打聽吳約明是否在台中市其他警局?但是,經過4個多月,始終無法打聽到丈夫的下落。吳約明被捕之後,鄰里街坊相識的親朋好友同聲惋惜,有一百多人具名連署一份陳情書,「冒險地」向當局要求釋放吳約明未果。後來,沈彩葉的鄭姓友人告訴她,吳約明可能是被保密局帶走的。於是,打聽的方向才轉向台北方面。
家住台北市的妹妹沈彩霞,有一次陪沈彩葉走到總統府右側旁的巷子時,從屋子傳出陣陣哀嚎聲,時而哀叫,時而呻吟,此起彼落。沈彩葉心想,這裡應該是刑拷犯人之處。她們想往前一探究竟,門口站崗的士兵卻舉起步槍,槍口對著她們,吼叫說:「趕快走開,不然要開槍了!」沈彩葉無懼地回說:「路過這裡也不行嗎?」衛兵回嗆:「不要囉嗦!快走!」後來,沈彩葉聽說,刑拷犯人的地方有很多處,可能不容易探聽,因此才暫時放棄再去尋找丈夫。
有一天,吳約明的大哥約翰跟沈彩葉說,他聽說台北火車站附近有個牙醫師(姓歐陽)知道吳約明被關在哪裡,但需要一些錢打通關節。沈彩葉等了這麼久,得到這「好消息」,就喜出望外地準備500元以及一些物品一起交給吳約翰,請他代轉給那位牙醫師。然而,那位牙醫師竟然是一位不肖之徒,騙走了錢,卻無下文,且逃之夭夭,讓沈彩葉的心,再度破碎,傷心欲絕。
經過一段漫長時日的等待,沈彩葉終於有了吳約明的消息。她接獲台灣省保安司令部通知,說此刻吳約明人在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等候判決,她可以申請面會。於是,沈彩葉帶著女兒由妹妹陪同前往探視吳約明。到達監獄時,大批政治犯家屬擠滿門口,等候分批進去面會。當沈彩葉帶著女兒進入會客室看吳約明時,隔著玻璃,她清楚看到先生消瘦許多,眼神無助又無奈。
量刑特重:情節輕微竟判無期徒刑
第一次面會時,吳約明交代沈彩葉下次面會時,帶一本聖經給他。但是,到了第三次面會時,吳約明卻把聖經交給沈彩葉帶回去,說監獄規定不能讀聖經。同時告訴她,自己不久就要移監了,要去哪裡還不知道,請沈彩葉要保重及好好照顧女兒,他會寫信回家。這回的吳約明,心中壓抑、投訴無門的鬱卒神情,雖然顯露無遺,但是仍然堅強地打起精神,面對殘酷的現實,走向遠方。
依當時的社會環境,台灣人會說「國語」的人不多,加上吳約明又拙於表達,法庭也沒有「公設辯護律師」的主、客觀等因素,人權更容易遭受踐踏。1950年8月,當偵訊進入尾聲時,特務拿口供給吳約明看,要他按指紋:「你如果同意,就判『無期徒刑』,若不同意,就判『死刑』!」吳約明心想,若活著,將來應該還可以再與家人團圓,若是被判死刑的話,則只有死路一條。因此,他被迫簽字。
1950年10月5日,軍事法庭上,法官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罪名)判吳約明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根據判決書記載,「吳約明被李炳崑吸收加入組織,又於1949年9月依鄧錫章之囑,在台中市大同國民學校及省立台中女子中學附近散發反動傳單。」這是當時大案「台中案」吳約明的判決部分。該案有62人被判刑,其中7人死刑(包括李炳崑及鄧錫章),12人無期徒刑,量刑普遍嚴重,在政治案件中相當突出。
沈彩葉在丈夫入獄後幾年,帶著女兒搬到台北市。她在馬偕紀念醫院工作25年,照顧與栽培女兒長大成人。
雪上加霜:長期坐牢+一眼失明
吳約明被判刑之後,立即移往綠島。此後他陸續在綠島新生訓導處、台東泰源監獄、綠島綠洲山莊服刑,度過他的青春與壯年歲月。其間,因心理遭受極重大打擊,致生理上亦受摧殘,除了患高血壓、關節炎、聽力受損嚴重之外,眼睛視力更是出了大問題。1979年(59歲)時,右眼視力模糊,經醫官診斷之後,確定罹患白內障,送台東陸軍醫院手術,未能痊癒。這些因精神上遭受迫害、肉體又飽受凌虐而產生的疾病,讓他的親友們非常擔心。
沈彩葉早年曾在彰化基督教醫院工作,與當時院長蘭大弼(David Landsborough Ⅳ,小蘭醫師)熟識。1980年6月30日蘭醫師夫婦自彰基退休,要回英國時,對於沈彩葉的丈夫仍被關在綠島一事,至為關切,乃問沈彩葉他可以幫甚麼忙。沈彩葉就將吳約明的身體狀況告訴蘭醫師。蘭醫師回到英國之後,即到設於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AI)請求救援,希望透過該組織要求國民黨政府假釋吳約明,或讓他保外就醫,當時的吳彩葉心中抱著很大的希望。
1982年初,沈彩葉的姪女沈雅萍寫信給當時正在綠島綠洲山莊(即綠島感訓監獄)服預官役(軍醫)的廖志得(筆者的友人),託其代為照顧她的姑丈吳約明。廖是「綠洲山莊」第一位義務役的醫官。當時,軍方對於醫官較為尊重,沒有檢查他的信件,因此廖得以獲知吳約明的病情。經廖醫官仔細診斷後,發現吳約明的右眼已快失明,在綠島無法醫治,便向上級建議儘早送他回台灣本島就醫。於是,獄方將吳約明送到台北市三軍總醫院眼科診察。
醫師說,吳約明的右眼已經視網膜剝離,無法挽回其視力,但這種病情相當嚴重,已經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到了1982年3月2日,「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終於行文:「受刑人吳約明因患眼疾未癒,准予辦理保外就醫手續。」4月10日,吳約明回到了台北市。先後到過長庚醫院、馬偕紀念醫院診療,但醫生都說病情嚴重,又拖延甚久,已經錯過了治療時機,右眼視網膜確定無法治癒。醫師只好建議吳約明今後要好好保護左眼了。
假釋出獄:視茫茫髮蒼蒼仍遭監控
1947年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中國國民黨政府展開大規模屠殺和逮捕。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49年,台灣又迎來白色恐怖時代,更多人入獄,光是無期徒刑政治犯,就有近百人左右。到了1980年代,服刑超過30年還沒出獄的政治犯,仍有20人之多,這是世界少見的紀錄。因而1982年9月24日,立委洪昭男與蘇秋鎮於立法院第七十會期第二次會議中,向行政院提出質詢,並持續施壓,加上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杭立武的關心,國防部才開始「靜悄悄」的準備釋放作業。經過四個多月之後,於1983年2月10日起,始分批核准假釋包括吳約明、王如山、王為清等在綠洲山莊的政治犯。警總亦在同一天行文裁定:「吳約明核准假釋在案,依刑法第93條第二項規定在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
從案發到假釋出獄,前後達33年(1950-1983)! 2月12日吳約明出獄時已63歲,羸弱的身軀更顯老態龍鍾。一位髮蒼蒼、視茫茫的六旬老翁,距其入獄時的30歲,脫離社會長達33年,應該很難適應這滄海桑田、人事變遷的大環境。但是,他並沒有憤世嫉俗或逃避人群,反而用寬容的態度面對他過去所發生的事件。有時和親人相聚時,他會以平靜的心情分享他在綠島生活的點點滴滴,包括他服勞役、種菜、打桌球、彈吉他以及妻子去探監時陪他下圍棋,女兒也從國外回來看他等等回憶。為了感念廖志得醫師的幫忙,1985年5月吳約明夫婦亦前往廖府親致謝忱。
剛出獄時,他先是住在台北市懷德街家中(石牌)。因為「在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因此每天都有便衣警察在其住家附近觀其動靜,監視其出入及親友來訪!吳約明出門時,便衣即開始跟監;若是出門離家太遠,就會有另外的便衣警察繼續執行任務。也就是說,無論吳約明的住居或個人動靜,都受到嚴密監控。雖然生活在受監控的日子,他仍然每天到前院照顧他所種的花草及藥用植物,並和便衣警察打招呼,因為吳約明認為他們只是盡責任在執行上面所交代的任務。即使對方都沒有(或不敢)回應,吳約明也會對便衣警察由衷地説聲:「辛苦了!」
到了解嚴前一天,1987年7月14日國防部行文將吳約明原判的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因女兒在台結婚後赴美,所以吳約明於1988年(68歲)與妻子移居美國加州定居。1997年2月6日因心臟病突發過世,長眠美國,享年77歲。
小結
由中國國民黨主政的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實施的戒嚴統治,前後長達38年(1949-1987),其時間乃世界之最。台灣雖然於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但是國民黨的「白色恐怖」(White Terror)統治,自1949年起就一直持續著。因此,白色恐怖又比戒嚴時期多了4年多,計42年(1949-1992年5月修正刑法100條),這也是世界上少有的紀錄。在白色恐怖時代,政治獄就像瘟疫,席捲全島,成為封鎖人心的印記。這些「政治犯」(良心犯)以強韌的生命力對抗白色恐怖,那真是人權奮鬥的泣血之路……
—謹以此文紀念吳約明先生逝世20週年—


1948年11月吳約明與沈彩葉(圖中新郎與新娘)在台北市士林教會結婚。圖/陳金興提供

吳約明年輕的身影,攝於台灣最大的集中營:綠島新生訓導處。圖/陳金興提供

女兒貞容到綠島探父(約1973)。圖/陳金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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