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新聞快報 | |
作者 民報記者林冠妙 | |
2016-06-02 | |
前總統馬英九將於15日前往香港,台灣社等1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馬未依規定時間提出申請,要求新政府依法駁回出境申請。(中央社)
黃重諺表示,馬英九的申請於1日上午接近11時送到總統府人事處,現正循相關簽文程序辦理中,一切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規定作業辦理,依規定,馬英九屬第一類涉密人員,申請時必須說明出境理由、從事目的,由原機關總統府審核,至於准駁的標準,黃重諺說,依國家機密法規定,待一切確認後再向大家報告。 對此,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台灣東社(花蓮)、台灣東社(台東)、台灣客社昨晚發表聯合聲明表示,馬英九將於15日前往香港,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9條」規定,被列管的機密人員必須在20天前向原單位提出申請,但依黃重諺說法,馬辦在1日上午才送件總統府,並未照規定在20天前提出申請。 聲明強調,出國演講並非「情況急迫」,且之前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即已申請限制馬英九出境在案,目前卻依猶躺在台北地院休息,台灣社嚴正要求,請新政府務必完全依法處理該案,馬英九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就須依規定駁回,「請不要看到台灣人現在最痛恨的馬英九就腿軟、開後門,請記得你們對台灣人民的承諾!」。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5379&Itemid=76 |
2016年6月2日 星期四
「不要看到馬英九就腿軟」本土社團籲駁回出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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