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

76歲退休月領5萬 政府坑人

作者 黃培泉   
2016-02-25
報載一76歲退休勞工,工作60年後可月領49,196元,創勞保月退制度的新高,雖屬佳事,卻更襯托出勞工的悲哀與台灣退休制度的不合理。
一、這位勞工最佳退休年齡是65歲,勞保局竟無任何告知反而任他繼續投保,導致他至少損失400萬以上,此事絕不可能發生在公保軍保身上。略述於下:
他若65歲退休,可月領40,010,到76歲共可領528萬:43,900x0.0155x49x1.2=40,010;40,010x12x11=5,281,320;他76歲退休可月領49,196:43,900x0.0155x60x1.2=49,196,雖然每月多領9,186,但若65歲退休,到76歲時已領到528萬,以528萬除以9,186,需要575個月才可以把528萬補回,屆時已124歲!
若假設領到90歲,約少領374萬;若領到100歲,約少領263萬。這都還沒計入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的損失。
其實最佳方式是65歲先辦理退休後領月退勞保年金再開公司即可,此時只要投保健保不用再投保勞保,勞保局未事先告知,65歲後繼續收保費,嚴格而言可能有詐欺之嫌。
二、勞保目前60歲可領月退,若要提早一年需少領4%,最早可提前5年少領20%。民國55年次以後的延到65歲才可月退。相較之下,目前軍保公保均無相關規定,導致軍人42歲、老師公務員52歲退休變成常態,而且軍、公保退休金沒有任何早退少領的規定。
三、勞保有最高投保上限43,900,但健保費仍需按實際薪資繳納。反觀軍公保,不止沒有上限,且繳了40年後不用繳費即可繼續享受健保。
新政府即將推動退休年金改革,呼籲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原則,並確認退休年金的目的是提供年長者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
一、不論軍公教勞,計算基礎均以全部工作的平均月薪為準,而不是5年、10年或15年,而且不能計入任何職務加給或津貼。
二、軍公教也必需像勞保有「天花板」的限制,可訂為勞保的二倍。
三、退休年齡明訂65歲,欲提早退休者每一年少領4%。
四、已在領軍公教勞退休金者,總額3萬以下者不動,3萬以上者依照新的方法計算後,自新方案實施日施行。
小英團隊加油,渴望改革的台灣人民會是你們最堅強的後盾!(作者現任美商趨網亞太區總經理)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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