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國民黨已無正當黨產---黨產的大水庫理論 (8000億)

2015-12-21 12:45

林健次

國民黨羅淑蕾委員,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在面對國民黨最近試圖變賣房地產的質疑時說:「大家不是要國民黨黨產歸零嗎,所以要先出售……」,又說「國民黨黨員也有繳黨費,也有黨營事業…(賺的錢也算正當黨產?!)……」,實在有失會計師專業,也扭曲了國民黨黨產的本質。
房地產只是黨產的一小部分
首先,大家一想到國民黨黨產就想到土地與大樓,是一個被蒙騙造成的錯誤認知。資產種類包括現金、存款、股票、基金、債券、債權、金融工具買賣權利、房屋、地產等等。房地產只是國民黨黨產的一部分,而且因為國民黨想把他的資產藏起來所以一直變賣房地產、轉換成其他資產,所以房地產佔黨產的比例越來越小。
第二,黨營事業的盈餘正是國民黨不當黨產的主要來源。政黨經營事業,一定享有特別待遇、破壞公平競爭與經濟倫理、削弱台灣的生產力、競爭力;若有獨占更是對政府稅收與人民的剝削。所以這些由政黨經營與「投資」而來的黨產其實是髒錢,是不當黨產。不當黨產的盈餘當然也是不當黨產。
第三,國民黨的黨產因為一直在不同資產型式之間轉換,所以從財產的標籤上已經分辨不出何者為正當黨產,何者為不當黨產。以總統府前的不當黨產、原中央黨部大樓為例,假如國民黨用賣掉該大樓的錢去買另一棟新大樓,請問這新大樓是不是不當黨產?假如用這筆錢去投資股票,請問這股票是不是不當黨產?假如用這筆錢去經營黨營事業,請問事業獲利是不是不當黨產?
追贓要計入小偷花掉的錢
真相是:國民黨的黨庫就像一座大水庫,上游有很多溪流,有的是不正當、髒的,有的是乾淨的,一直在注入這個水庫。水庫之下,也有明的、暗的管道在努力吸乾這個水庫;水庫的水位(現有黨產)一直在改變,而且各溪流的水一旦注入水庫就失去了「溪流認同」,就不曉得是從哪一條溪流流下來的了,當然也就認不出來水庫之中哪一塊錢是正當的或不正當的黨產了;即使連來源看似正當的房地產也不例外。
清理國民黨黨產就像計算小偷偷東西一樣,不只要清點小偷用剩的贓物,也要清點小偷變賣的,用掉的。
大水庫理論可以用來解決小學生的算術問題,計算小偷偷了多少錢。
算術問題:有一小偷原有合法財產100億,只知他花天酒地共花了5600億,現在手頭還剩下2500億,請問此人共偷了多少億?
答案與說明:以大水庫比喻,流出的5600億以及現有的2500億都是由上游注入水庫的錢,其中100億的來源是乾淨的、不是贓款必須扣除,所以此人共偷了:
(用掉的錢)+(手上的錢)-(來源合法的錢)=5600億+2500億-100億=8000億
假如這個小偷是國民黨,則國民黨偷得的財產的總額是:
(用掉的黨產)+(現有黨產)-(累計合法黨產與收入)=5600億+2500億-100億=8000億
國民黨支出的保守估算
以上的假設數字當然是不準的,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基礎。國民黨在1990年代,一年大約要六十億左右的黨務費用,有選舉時可能要加倍,所以每年平均約在九十億上下。這個數字在連戰接掌後到2005年間只可能更多。1990以前的支出,相對物價較低,但是要加計很高的利息,所以若以2000年的物價計,也可以每年九十億估算。1945-2005共六十年,每年九十億,共計五千四百億。另外再加2005到2015的黨務支出。這期間公開的部分,每年約二十億,共二百億。所以,即使以公布的數字加總,累計用掉的黨產約為五千六百億左右。
國民黨正當的黨產收入本來就不多,正當性比較模糊的是利息或無特定投資對象的股息股利。但這大部分是1990年代以後的事,算寬鬆一點累計總額一定不會超過一百億。
依以上的例子,假如國民黨偷了8000億,黨產現值2500億;國民黨即使把現有黨產拿來還台灣人都還不夠5500億,哪還剩有什麼正當黨產可言呢?
事實上,以上估算並未包括黨產被私人暗槓或私藏海外的財產。假如把這些資產也加到國民黨偷竊、侵占的總額裡一併計算,那國民黨從台灣人民偷的錢就更多,更還不了啦。
後記:依大水庫理論,只要確定國民黨偷竊的財產大於現有的黨產即可清算,並不需要將黨產一樣一樣分辨其正當於否。事實上,在我舉的例子中,其他金額維持不變,即使將現有黨產估計價值調整,國民黨必須還給台灣人民的金額還是不夠5500億;這是必然結果,因為國民黨花了5600億,其中只有100億是正當的,所以即使黨產歸零,仍然還欠台灣人5500億。


引用網址如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9ce8ed7-b1fb-4ce8-88d9-84f8ba6f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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