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林保華專欄〉門神總統?

作者 林保華   
2014-12-24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對頂新的門神說一再爆料,採取「剝筍」策略,終於直指馬英九總統,可謂「圖窮匕首見」了。
在頂新黑心油品事件十月八日爆發後,馬英九遲至十月十四日才表示,對於頂新等廠商的黑心作為,感到震驚與失望,呼籲民眾對所有黑心產品與黑心行為,強烈抵制到底。
可是針對民眾與輿論呼籲「滅頂」,政府凍結頂新的財產,以便作為對受害者的賠償,以及因為無抵押貸款而「債留台灣」。但政府按兵不動,不但聽其提走三十億現金,一○一大樓股權還賣給馬來西亞財團,而他們的理由都是為了支付那三十億元食安基金,以此行在台灣脫產之實。而政府都在狀況外,當然是黨國裡面有門神。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指國民黨副秘書長林德瑞在選舉期間致電連團隊勸阻不要「滅頂」。而頂新完全否認有政治獻金,卻擔任馬吳後援會副總會長,背離台灣的常理,反有欲蓋彌彰之嫌。頂新還鄉,可以順利進入台灣地標一○一大樓、金融、營建、電訊、媒體等重要行業,甚至採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會沒有門神嗎?
周玉蔻一直表示相信馬英九的清白,希望馬主動說出真相,給馬英九留有餘地,但是馬英九一直迴避,甚至出動國民黨來告周玉蔻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周玉蔻遂直接點名馬英九。
根據十二月廿三日周玉蔻最後發表的文章與談話,有幾個問題還必須釐清:
第一,周玉蔻說她還沒有證據。這是否還給馬英九留餘地?如果馬英九以為這樣還可以否認,那麼其他人是否有證據?例如某國安高層,或者北京。
第二,周玉蔻說,這兩億元馬英九用在選舉上,沒有放在自己口袋裡。然而周玉蔻怎麼知道這些錢用在選舉上?如果兩億元沒有入帳,又如何報銷?
根據憲法,即使馬總統有貪污問題也只能在下台後再處理,那麼他還可能在未來一年多時間翻盤。然而如果馬英九聽任頂新那架飛機帶了國家機密到北京,馬英九難道不是通匪罪?除非他命令國安部門徹查。
周玉蔻曾經說,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因為派駐美國而不知道馬總統在總統府接見頂新老闆,她也相信金溥聰的清白,那麼金溥聰能否出來把事情查清楚?事件已經擴散到北京,頂新也得到中國的保護,國安部門能不調查嗎?
頂新門神案還牽拖金融界名人胡定吾、劉大貝。有說,他們不知道頂新販賣黑心油品,把他們扯上是「無限上綱」。但是如果他們知道政治獻金,就應該說清楚,讓門神案件可以查清楚。繼續掩蓋真相就會成為共犯。
當年特偵組對陳水扁案採取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如今卻是裝聾作啞。司法還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嗎?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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