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 |
明年一月六日退 依新制可領最多〔記者錢利忠、項程鎮、邱燕玲/台北報導〕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一審依洩密等罪判刑一年二月,現由高等法院審理中,黃上週提出退休申請,退休生效日剛好是法官法退休新制施行的首日(明年一月六日),法界人士質疑,黃世銘當初辭得不乾不脆,就是為了保住高額退休金,因為這樣「可以領到最多」,爽領最高級數月退俸十七萬六千元,或選擇一次領可拿一千二百七十多萬元。若一次領 可拿一千二百七十多萬資深檢察官說,黃申請明年一月六日退休,主因是當天為法官法退休新制實施首日,黃若在此之前退休,因未滿六十五歲,月退俸無法領到最高級數,在當天退休可領最高級數月退俸,每月約領十七萬六千元,選擇一次領則可拿一千二百七十多萬元,多出七百多萬元。此外,洩密案屬於瀆職罪章,為二審定讞,若被判有罪確定將免職,退休金要泡湯。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法官法在明年一月六日有新的辦法,若黃世銘的官司在一月六日前判,黃世銘的退養金就不能領,現在十二月十一日要開辯論庭,之後希望法官早點判決,不要拖過明年一月六日。 檢察總長顏大和昨表示,黃世銘上週以照顧高齡雙親為由申請退休,若銓敘部核可,將在明年一月六日生效。顏說,尊重黃世銘的生涯規劃,沒有慰留或不慰留的問題。 司改會︰判決確定前退 踐踏檢形象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昨表示,黃世銘應等司法判決確定再考慮個人去留,現在提退休根本是踐踏檢察官形象,完全不重視司法尊嚴;高並質疑當初黃世銘涉案時,法務部長羅瑩雪官官相護,沒將黃停職,否則現在也不會有該不該申請退休疑慮。前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說,黃世銘當初一審有罪,僅辭檢察總長,不辭檢察官,當時大家就懷疑是為了保住高額退休金。 黃世銘去年擔任檢察總長時,向馬英九面報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涉透過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司法,引爆九月政爭,事後黃被台北地院認定洩露偵查中機密,判刑一年二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二萬元,黃被迫辭檢察總長。 Source: 自由時報 |
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有案在身急申退 黃世銘每月爽領17.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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