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

〈自由廣場〉北海岸殺蟹事件簿

2014-11-05
◎ 孫介珩
近日,有民眾發現新北市野柳漁港邊竟然有大量的死螃蟹,且這些螃蟹當中竟然還有為數不少的抱卵母蟹。筆者認為,這場北海岸的螃蟹浩劫,是一場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聯手闖下的人禍。
今年漁業署開始實施「蟳蟹禁捕管制措施」,禁止漁船於八至十一月捕撈抱卵母蟹以及五種蟹種未成熟或體型過小的蟳蟹,漁船一旦撈獲應立刻將其放回海中。但最近適逢品蟹季節,再加上新北市政府傾全力透過「螃蟹季」推廣「萬里蟹」,使得蟳蟹類買氣旺盛,造成漁民大力投入捕撈,以滿足市場需求。
然而,北海岸蟳蟹捕撈以蟹籠、拖網為主,其中拖網為一網打盡的非選擇性漁法,作業時根本無法判別被捕獲之蟳蟹個體是公是母、是否抱卵、體長是否符合規格。且捕獲魚種繁雜,實際作業都是進港卸貨後才透過人工進行分類、販售。漁民進港後不想因為不符合法令規範的蟳蟹而被開罰,便只能將大量因離水已久已經死亡,且個體過小的蟳蟹以及抱卵母蟹棄置港邊。
此事件從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到其所屬之專業局處都有難以卸責的疏失。
首先,農委會漁業署在制定「蟳蟹禁捕管制措施」時,未能對漁民實際作業情況確實瞭解便貿然制定政策,使得該措施在實際操作時產生困難,不僅未能有效保育蟳蟹資源,反而造成大量遭捕獲之抱卵母蟹既無法繁衍下一代,亦無法被食用,形成資源浪費。
其次,新北市政府未能記取過往屏東縣「黑鮪魚季」的教訓,仍試圖以海洋永續利用、漁業永續發展的口號包裝一場場海鮮慶典。根據1987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的定義,所謂「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意指:一個滿足目前的需要,而不危害未來世代滿足其需要之能力的發展。新北市「萬里蟹」的活動,是希望藉由宣傳、舉辦活動炒熱買氣,亦即投入政府資源創造一個不存在的「需求」,而需求增加所引發的過度捕撈,將加速漁業資源枯竭,侵犯未來世代的漁捕權利。由此可見,新北市所辦理的「萬里蟹」推廣乃完全背離「永續發展」的精神。
再次,當「萬里蟹」活動一推出,便立即遭受學界的反對與質疑,然而,新北市農業局漁港及漁業事業管理處長仍表示,今年行銷特別強調「嚴選」,所有「萬里蟹」都符合政府規範。但他沒有說的是,沒有被「嚴選」中的蟳蟹的最終下場。農業局此等政府部門內的專業機關,應該在政府擬定政策階段,針對政策內容提出部門專業本位的評估與建議,而不應淪為一個替錯誤政策認證的圖章。
最後,此事件亦揭露了,政府所推動的海洋保育政策缺乏縱向整合:中央政府才對蟳蟹祭出保育手段,地方政府卻立刻大力推廣捕撈、食用與買賣,如此缺乏一貫性的政策,會讓產業界、從業人員與一般民眾無所適從,保育觀念亦將難以建立。
政府掌握了國家機器,掌握了行政資源,並且擁有最詳盡的基礎調查資料,所產出的政策卻如此適得其反,由此可見,氣候變遷、人為活動雖都可能對生態造成影響,然而,搖擺的政策與短視的政府才是最可怕的生態殺手。(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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