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監票員談一場對小黨或無黨籍候選人不公平的選戰
◎ 陳建甫台灣自由選舉觀察協會曾先後派員到亞洲各國觀察選舉,發現在投票所內,除了代表政黨的監票員外,大多數是來自公民社會組織所培訓的監票員,共同監督投票所選務工作。柬埔寨、泰國、印尼、尼泊爾、蒙古等民間觀選團體,更會在選前進行選民教育課程,訓練公民成為監票員。而面對選制不公的馬來西亞,BERSIH(淨盟)更發起數萬公民一起到投票所來監督選舉。
反觀台灣的中選會,不管在選舉制度與投票方式的規範,都相對保守,除延續日治戶籍制度且需在投票日選舉外,不僅不歡迎國際觀選團到台觀選,更限制投票所內監票人員的資格。依照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第3項第1款的規定,「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僅由推薦候選人且其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於各投票所推薦監察員一人。」只有在上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而且在相關選區有推薦候選人的政黨才能推薦監票員。
因此,在台北市,不管你是柯文哲、馮光遠、沈富雄,以及所有無黨籍身分參選的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都沒有資格推薦監票員進行全程監票工作。唯獨國、民兩黨所推薦候選人,不僅可推薦監票員,中選會也會補貼每位1700元的監票津貼。相較之下,綠黨、新黨、親民黨以及無黨籍候選人,原本資源就已經居於劣勢下,連一個推薦監票員的立足點的公平都沒有。
1993年台中縣長選舉,在野黨士氣雖低迷,但地方黨部仍執意派出監票人員,那時候不知道監票可領監票津貼,但要待一整天,所以很少人願意擔任,也怕報名後會遭黑道找麻煩。但值得一提的是,一位「非在地」的東海大學女學生擔任監票員時,很「白目」地成功阻止一位海線黑道大哥進入投票所,因為他一直來看領票名單,看誰還沒有出來投票,然後出去打電話,要小弟押人來投票。在野黨除了內部監票外,也要求支持者擔任外部監票員,開票時要守住每一個投票所,監看每一張可能有爭議的選票。透過內(外)監票員的做法,對台中縣地方政治的版圖起了深遠的影響。
無黨籍或各小黨候選人,大多忙於曝光,很少會花時間去組織支持者在投票日擔任內(外)監票工作。但是,媒體曝光都是空氣票,選舉的關鍵是在地方樁腳,也就是候選人安排在每個投票所的監票人員。沒有那一個政黨的縣市首長、縣市議員、鄉鎮里長的候選人會主動幫你監督選票。自己的投票所要自己顧。如果連動員上百位監票員去監督投票所的能量都不夠,哪就早點退出選舉吧!因為這根本是一場對小黨或無黨籍候選人不公平的選戰!(作者為台灣自由選舉觀察協會理事長)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9608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