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 星期五

法務部練肖話

法務部練肖話、謊言不是初犯,已是前科累累,昨天面對21位中研院院士的連署聲明,更是荒唐絕倫演出,有人說不值一駁,但為免誤導社會視聽,致中還是點出如下。

1. 法:病況不嚴重、未達保外醫治程度。

致:連法務部指派的中榮都提出保外就醫了,法務部官員是專業醫師嗎?請問你們依據什麼證據判斷不嚴重?後果你們敢負全責嗎?人民要相信專業人士還是非專業?

2. 法:法律上沒有居家療養規定。

致:居家療養(medical care)是醫師用在診斷書的醫學名詞,法律條文當然找不到這四個字,一個收容人需要居家療養,適用在法律的作法就是保外醫治,未經保外程序,如何離監居家,這那裡有不合法。
⋯⋯
3. 法:中榮提出“離開監禁環境及居家療養”僅單純醫療考量,未考慮受刑人身分。

致:中榮是醫療單位,單純考慮醫療合情合理,難不成要考慮政治?正因為陳總統關在監獄受刑才需要保外就醫,否則自己主動上醫院就好了啊,所以要求中榮考慮受刑人身分幹麼?

4. 法:受刑人生病只有在監就診、戒護外醫、移送病監、保外醫治四種方式。

致:沒錯,前三種方式陳總統都已用過,但是沒有效果,仍繼續惡化,在北所北監曾在監就診、送署桃、林口長庚、北榮是戒護外醫、目前在中監專區類似病監模式,所以只有第四種保外就醫還沒試過。

5. 法:中榮及培德都能給予妥善的醫療照顧。

致:如果是這樣子,病情怎麼會惡化?中榮又怎麼會建議居家療養?培德不過是門診中心,別鬧了。

6. 法:否則豈非與扁罹有相近疾患之受刑人,皆可以返家療養?

致:如果在台灣的監獄內有任何一位跟陳總統一樣腦部萎縮20%、手抖、口吃、嗆咳窒息、步態不穩、一天尿失禁達五十次,需24小時全天候看護照顧,法律上屬於監護宣告,病情持續惡化,加上重度憂鬱症、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未有改善,且經北榮、中榮兩家公立醫學中心開立診斷書建議應當居家療養的收容人,自然也應准其返家療養。如果法務部過去沒有這樣作,那是違法怠惰失職,豈能當成排除陳總統保醫的理由?
 
轉自facebook: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