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1日 星期六

〈自由廣場〉國防布是塊大黑布

2014-05-31
◎ 黃帝穎
江國慶冤死案,國防部已賠償家屬一億零三百多萬元,也對此進行內部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判定辦案人員陳肇敏等對江國慶冤死有重大違失,因此判決前國防部長陳肇敏應賠償國庫一四七四萬餘元,但判決指出陳肇敏應負三分之一責任,理應賠三千四百多萬元,可是受限國防部僅向陳求償一四七四萬餘元,最後只能判賠一四七四萬餘元。換句話說,因為國防部對陳肇敏的求償金額過少,讓陳肇敏少賠近兩千萬元,而這短缺的兩千萬元恐是「全民買單」。
事實上,國防部對馬總統任命的首任國防部長陳肇敏疑似「圖利」行為,不只發生在台北地院的「不足額求償」問題。二○一一年十一月,國防部國賠江家一億元後,對陳肇敏聲請「假扣押」,但荒謬的是,國防部在聲請「假扣押」的同時發佈新聞,形同「敲鑼打鼓」通知陳肇敏脫產。民事上,聲請假扣押的目的,就是擔心判決確定前,被告會脫產而執行無結果,所以在判決前,原告聲請假扣押必須具有「隱密性」,才能有效防免脫產,但國防部先以違反法律常識的隔空「通知脫產」,後又進行訴訟上的「不足額求償」,掩護陳肇敏脫身、少賠,讓全民為少數權貴的不法行為買單,社會不只要究責違法濫權、害死江國慶的陳肇敏,也要追究國防部涉嫌圖利陳肇敏的法律責任!
(作者為律師)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8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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