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聲援郭瑤琪 前朝政務官發起連署

2013-12-12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左三)因貪污罪遭判刑八年,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左二)、前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左四)等人昨天公開為郭的清白背書。 (記者陳志曲攝)
民進黨決議挺郭爭取再審
〔記者陳璟民、李欣芳/台北報導〕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收賄經判刑八年定讞,包括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等多位民進黨執政時期政務官、立委,昨公開為郭的清廉與清白背書,質疑本案是馬政府又一波的「政治追殺,司法迫害」;郭瑤琪淚謝同志情義相挺,連說三次「我真的沒有拿錢」,今並將控告南仁湖集團少東李宗賢涉作偽證。
質疑馬政府司法迫害
民進黨中常會昨也決議聲援郭瑤琪,黨主席蘇貞昌表示,此案判決疑點很多,僅憑證人前後矛盾、內容不一的說詞,就認定收賄,完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為維護司法公信,民進黨聲援也支持郭瑤琪捍衛個人清白的行動,包括爭取再審、非常上訴,並呼籲司法給予最後救濟的可能。
由前民進黨政務官、立委等發起「各界聲援平反郭瑤琪」連署活動,已有前行政院長張俊雄、游錫堃等數十人簽署,昨召開記者會,與會者吶喊「沒有收賄,重判八年,荒謬判決,必須重審」。
郭瑤琪強調,無法接受判決竟不顧無罪推定、罪疑惟輕、證據法則等,「司法教育出了什麼問題?完全無視法律ABC」,若她身陷囹圄,能使司法改革,犧牲也是值得。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表示,與郭相識共事廿多年,從未聽過有人送錢給她或她「歪哥」,可能因郭的政治立場與馬政府、中國不同,不敢用政治理由懲罰她,轉個彎以收賄為由判刑,「這不是政治迫害,什麼才是政治迫害?」她可能是解嚴、廢除刑法一百條、台灣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後,第一個女性政治犯。
游錫堃說,郭案一、二審都判決無罪,更一、二審才判有罪,這很奇怪;民進黨立委陳唐山感慨,「政府專門修理會做事、清廉的人,放縱做壞事、大貪污的人。」
張富美表示,郭曾主掌交通部,有很多大工程,「打死我,我都不相信郭會拿二萬元美金」;前立委涂醒哲認為,郭案與他經歷過的「舔耳案」一樣,都是假人證、假物證的受害者,馬英九把台灣司法搞到今年代表字「假」的地步。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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