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第十三篇:世俗習慣,有替人消災解厄,是否有效?


天真法語 -
作者 圃農居士   
2013-06-23
此為楊緒東醫師於公元1980年代的天人交通筆錄

◎第十三篇:                                  庚申年三月十二日

 

因果業障不了哪裏躲。

消災解厄猶須造功果。

法音升起人間幸福多。

 

因果,是天地間永恒不變的定律,種瓜得瓜,種果得果,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從前河南開封白雲寺僧人文通慧,其師令他管理洗面的淨盆,有一天,看見一位賣魚的人,以滿手魚腥血,就洗於淨盆,把淨盆染得污血一片,文通慧因氣憤而失去理智,竟然失手把賣魚者打死。

於是潛往華州總持寺,深心懺悔,精進修行,日久成為長老,經過二十年,有一日,突然對徒弟說:「二十年前一段案,今日當了斷。」有徒問其何以故。答曰:「中午就會知道啦!」遂端坐以待來人、這時候張俊率兵至寺中,行至文通慧之處,有一青年士兵拿弓箭直至法堂,見文通慧靜坐,就欲射殺他。文通慧便笑著說:「我老和尚等您好久了」,士兵驚奇問道:「以前並未熟識,何以今日我見您便不順眼,有一股衝動,急於想殺掉您,是何道理?」

文通慧,便將前後因果關係告訴他,終於使士兵豁然醒悟,說偈道:

 

冤冤相報何時了;世世相纏豈偶然。

不若與師俱解釋;如今立地往西天。

 

說罷坐化而往西矣!

接著文通慧書偈曰:

 

三十三年飄蕩,做了幾番模樣。

誰知今日相逢,卻是在前變障。

 

字寫完未乾,便怡然坐化。

 

有問曰:何以士兵一聽完僧言因果,便能立悟而往西?

濟佛答:此乃文通慧,懺悔修身廻向冤業之功也!

然後經過開導以心印心,因緣斷滅,卒頓悟前因後果,此剎那間,認得本來面目,息其瞋恨,因果一了,同得解脫。

人活的時候,還是因果業障未了呀!若是人人了悟自性真心,則「四大」無所依附,其靈性自然出脫矣!此亦可說明何以僧人立刻隨後坐化之理。

 

問曰:世俗習慣,有替人消災解厄,是否有效?

 

濟佛答:若是有道高明主事者,體天行道,一時應用,暫時有效,然而因果猶存,必須是當事人,立即發願行功造善德,有恒不懈,才有得救之望。

如果是私心用度,為人消災,反而是替人項罪,將取速死之路。

仙佛行事,亦不違因果律,只有無知的庸俗,才會要求「花錢消災」,居然不知「以功補過」之理,乃是正途,事實上神明在辦理消災解厄的工作,只是站在「指導」的職責,還是以您的發心善願酌量辦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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