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台灣史101問──書評(2)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3-10-23

(source: 《台灣史101問》,頁102。荷蘭時代轉口貿易示意圖,台灣當時是個重要的貿易轉口站。)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海洋性格的台灣,遇到佔有主義的中國。
從生活、經濟的型態來看,三、四百年來的台灣社會,確實有著濃厚的海洋文化性格。如果以國際貿易與海洋商業根性來觀察,台灣的海洋性格,從荷蘭時代便已展現出來,甚至有學者說,台灣的開發與世界的走向海洋時代,大抵同步而行。荷蘭人來台灣之後,經營糖、米、鹿皮等外銷,並且在台灣發展轉口貿易。台灣不但已經顯現出以外銷為導向的經濟雛形,而且台灣也已扮演遠東貨物集散中心的角色,用現在的話說,簡直成為亞太營運中心。這種以外貿導向為主的經濟雛形,使台灣有別於中國大陸上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鄭成功接受何斌的建議,攻取台灣。何斌在給鄭成功的建議書中,特別提到台灣這個地方「橫絕大海,肆通外國,置船興販……移諸鎮兵士眷口期間,十年生眾,十年教養,而國可當,兵可強,進取退守,真足與中國抗衡也。」(詳見江日昇,《台灣外記》)其中所謂「橫絕大海,肆通外國,置船興販」,指的就是台灣可以發展國際貿易。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89-90。
刮分台灣純為經濟爭奪。
荷蘭人入台的第二年,西班牙不甘示弱,也自馬尼拉派兵佔領台灣北部,與南部的荷蘭人展開殖民及商業競爭。經過16年的競爭,最後在嘉南平原上擁有米、糖、鹿皮等經貿大宗的荷蘭,趕走了在經濟發展上居下風的北部西班牙人。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95。
荷蘭人的外勞政策。
1624年荷蘭人佔領南台灣,以大員(今台南安平)為政經中心,嘉南平原為其腹地。輸出品除了鹿皮之外,糖也重要起來,米則後來跟進。荷蘭人為了在台灣發展經濟作物甘蔗與稻米,需要許多人手。由於原住民族耕作技術係採粗耕,不善於甘蔗、稻米生產,因此荷蘭人乃設法從中國閩南引進閩南人來到台灣。用今天的用語來說,這是「引進外籍勞工」,所不同的是,今天引進外籍勞工是以低廉工資為考慮,當年是以工作技術為目的。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98。
荷蘭在台灣的剝皮經濟。
荷蘭在台灣的統治,畢竟是殖民統治,所有的盈餘及稅收,並不適用在台灣的內部建設,回饋給住民,而是解送回阿姆斯特丹總公司,分配給股東。1650年代左右,聯合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每年純益約40萬荷幣(相當於四噸黃金),難怪一位荷蘭總督說:「台灣真是公司的一頭好乳牛。」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03。
台灣人民,有大格局的海洋性格,政府管得越少,民間經濟越旺盛。
鄭經退守台灣後,繼續重用乃父鄭成功所賞識的諮議參軍陳永華,升他為勇衛,相當倚重他。在陳永華的規劃下,東寧政權循著兩個方向發展,一為中國化,一為國際化。前者著重在文教方面;後者則是發展國際貿易,是東寧政權生存發展的實力。
台灣自荷蘭時代以來,即發揮了海洋文化的性格,開始與世界通商往來,鄭經時代更充分發揮台灣海島貿易的性格,展現海洋文化的商業特性。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09。
外洋來的殖民者,反而尊重本地母語,為了溝通,創羅馬拼音,以協助原住民語文傳承。
荷蘭的傳教士,不像中國國民黨,一來就不准本地子弟講本地母語,相反的,他們學會原住民語言(當時所在範圍是西拉雅語),進而用羅馬拼音文字,寫成西拉雅平埔語的《馬太福音傳》和《基督教要理》及〈祈禱文〉、〈十誡〉等各種教義書。原住民終於有了「我手寫我口」的文字,這就是台灣史上著名的「新港文」(因為在新港社最盛行)。1647年,荷蘭人在幾個西拉雅部落開辦主日學(Sunday schools),學童逃學還會被抓回來打屁股。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12。
反攻大陸,是華人殖民台灣的口號。
266年之後,蔣介石的中國國民黨政權也撤退來台灣,以台灣為根據地,標準「中興復國」、「反攻大陸」的口號。好在蔣政權的「反攻大陸」只流於口號,而沒有真正付諸行動,至多僅於1950年代初期在中國大陸沿海島嶼發動幾次小規模的攻擊而已。蔣政權未能發動「反攻大陸」的實際攻擊行動,當然受制於美國的約制,美國只願協助防守台灣抵擋共產中國的攻擊,但不幫助蔣政權用軍事行動攻擊中國。蔣政權因此穩守在台灣,台灣免受戰爭之苦,成為一個實際獨立於中國北京政權之外的政治實體,致力於經貿發展。
撫今追昔,兩相比較,我們發現鄭經將「反攻大陸」付諸行動,使得東寧國在台灣的經貿發展成果冰消瓦解;蔣政權的「反攻大陸」只是口號喊喊,真正在台灣致力於經貿發展,卻使得台灣成為世界第14大貿易國,躍居「亞洲四小龍」的行列。
歷史學者黃富三曾經指出:「在台灣與大陸分分合合的過程中,我們悚然發現,合併時竟是進步最小而社會最混亂的時代;反之,分離或發展自我性格時,卻是經濟繁榮、社會安定的時代。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15。
台灣羅漢腳的悲歌。
但是,並不是每個單身漢移民都有這種「天作之合」的機會。有許多單身漢,找不到「牽手」,無家室、無恆產、無固定工作,隻身一人謀生,最後淪為遊民,當時的台灣稱這種人叫「羅漢腳」。「羅漢腳」往往居無定所;天氣好時,還可以在路邊席地而睡,但一轉涼就難過了。農曆九月深秋,九降風揚起寒意,此時紅柿開始成熟,羅漢腳在寒風中看到柿子成熟,感慨時令,自忖身世,忍不住悲從中來,所以有「紅柿出頭,羅漢腳目屎流」的俗諺,充分道出這些遊民的辛酸。有的羅漢腳消極淪為乞丐,故台灣俗語中,又有「乞食(乞丐)伴羅漢」之語。
羅漢腳們「有路無厝」、「病無藥,死無蓆」、「冤無人哭」,生前既舉目無親、流離失所,死後更無人照料,遺骨暴露,聽任風吹雨打,於是民間善士,為之收殮,立廟祭祀,這便是「有應公」的由來。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23。
中國軍隊,不堪台灣民兵一擊。
1786年(清乾隆51年)的林爽文事件,清廷調動大陸四省的兵力才平定;好大喜功、自稱「十全老人」的乾隆皇帝,還把鎮壓台灣的林爽文事件,列入他自詡的「十全武功」之一,足見此事件規模之大,其參與者也有60%是遊民。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30。
早期漢人在台灣的生存之道。
除了用武力強佔之外,採取非武力、但仍非光明正大的手段從原住民取得土地者,還有以下途徑:首先是交換土地;利用原住民憨直,巧言攏絡,常以些微之布、酒,換取大塊土地。例如1709年(清康熙48年),「陳賴章」墾號以豬酒花紅交換奎泵社原住民大加蚋堡的大片土地。
再者,如透過婚姻計策,利用平埔族以女子繼承之俗,入贅其家以得其土地;或與原住民結伴兄弟,或奉從其俗博其歡心,而得其地;還有一些漢語族人看準平埔族不識漢字,因此在與原住民立契約時,故意將界線寫得模糊曖昧,加入對自己有利、對原住民不利的條件……。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34。
原住民的漢化政策。
除了在耕作的改變之外,原住民族在面對中國強勢文化的進入,以及腐敗官府的壓榨,處於弱勢族群的他們,只能在政治上陸續歸化清廷,在文化上則逐漸被同化。雖然從整體台灣的原住民來看,猶有許多原住民地區是滿清帝國的政教所不及,但是在與漢語族接觸上首當其衝的「平埔族」(或稱「熟番」),則是在文化的霸權主義下,提早造成社會解體及文化淪喪。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40。
過去屬於南島語族的台灣原住民,沒有姓氏,多採「父子連名」,到了此時,許多人開始接受官方的賜姓,這些姓包括有:潘、蠻、陳、劉、李、王、戴、林、黃、錢、江、廖、三、張、斛、穆、莊、鄂、來、印、力、利、鐘、蕭、爐、楊、趙、孫、金、賴、羅、東、余、巫、莫、文、米、葉、衛、吳、黎、兵、蟹……。
漢姓是古代華夏父系宗法社會的制度,是建立在以男性為中心的父權社會的制度。平埔族多為母系社會,賜姓則多以一族或一社為一姓,結果在儒教「同姓不婚」的規範下,社族外的婚姻勢必造成族群與母系社會的瓦解。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42。 
(未完待續,撰於2013/09/09)
 
前集書評:台灣史101問──書評(1)
延伸閱讀:台灣革命僧—林秋梧.我讀我評
台灣人應該認識的蔣介石-我讀我見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7748&Itemid=1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