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憲法嚇人 成何總統
◎ 莊勝榮
馬總統說:「停建核四恐違憲」,並援引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二○號為依據。這恐怕是本年度最大的法律笑話!一個堂堂哈佛法學博士,竟然大法官會議解釋文看不懂,還拿出來為不停建核四作辯護,令人啼笑皆非!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二○號說,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是否當然構成違憲或違法,應分別情況而定。如維持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其執行法定職務之經費,倘停止執行致影響機關存續者,即非法之所許。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則應由行政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詢。本件經行政院會決議停止執行之法定預算項目(指核四),自屬重要政策之變更,仍須儘速補行上開程序。其行政院提議為上述報告,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倘立法院反對時,依協商解決或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
上開解釋未說核四停建是違憲,馬總統應以誠信及智慧治國,不應曲解解釋文內容,玩弄民眾。如果停建核四是違憲,那麼公投核四是否停建,萬一過關,難道也要搬出憲法出來擋嗎?苟如此,政府可以關門大吉了!
總統要有開闊之遠見,雄偉之格局,不突破藩籬,無法開拓新格局、新遠見,死抱著憲法、法律治國,會被綁死,同樣哈佛的歐巴馬,哪有嘴裡常掛著憲法、法律?核四還沒有完蛋,國家先完蛋!
(作者為律師)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6/today-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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