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又是「逢扁必反」!

2013-02-22
台新銀與彰銀合併案引發官民較勁。台新金欲合併彰銀不成,最後不惜以退為進,願主動將台新銀嫁給彰銀,其中有商業謀略考量,不足為奇,倒是財政部氣急敗壞的態度,頗令人玩味。
坦白說,官方對此案的反應,乃是馬英九「逢扁必反」作風的展現,凡是跟阿扁執政沾上邊的,一概不認帳,反對到底。尤其,此次將一場純粹的商戰,誤導為正義與邪惡的戰爭,這正是馬政府最擅長的伎倆。
財政部的說詞大抵站不住腳。例如,官方立場在維護大眾的利益。這話說得好聽,其實泛官股只佔彰銀約一成八股權,是第二大股東,擁有二十二.五五%股權的台新金才是最大股東;但第二大股東竟然大言不慚,自認代表大眾,還將彰銀當成公股銀行,是公家的資產,置其他八成的股東於何地?
其實,以昨天收盤價計,公股的彰銀市值約二百二十億元,以淨值計更只有一百八十五億元,隨便一塊國有土地拍賣,全額可能都超過官方的彰銀持股,財政部以這麼少的代價就控制彰銀的營運,卻反而指責以三百六十五億元取得二十二.五五%股權的台新金企圖以小併大,道理何在?至於彰銀擁有的一兆多資產,絕大多數是客戶的存款,因此也是彰銀的負債,不會因為誰的股權增加,就變成他的私產。
財政部當然可以反對台新金的招親,但請用專業的理由說服大眾,而不是以正義使者自居,把別人當成「壞人」;而且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還不是把台北銀行併給了富邦銀,為何只有彰銀不能跟其它銀行合併?難道此案是阿扁二次金改的產物,就非封殺不可?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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