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洩密給敵人中國 退伍中校袁曉風判12個無期刑

2013-02-06
同案被告陳文仁 判20年徒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國情報機關透過退伍軍官陳文仁收買中校退伍的昔日同袍袁曉風,由袁透過軍中人脈協助蒐集軍事機密,高等法院昨依陸海空軍刑法「洩漏軍事機密罪」,判決袁曉風十二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並追繳袁收受的七百八十萬元賄款,陳文仁則判刑廿年。本案可上訴。
二審法官黃瑞華:袁犯行嚴重
高院審理共諜案至今,很少判決被告無期徒刑,審理此案的高院合議庭庭長黃瑞華昨表示,袁洩漏軍機犯行嚴重,因洩漏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我國陸海空軍刑法第十條定義的「敵人」,依該法第廿條第二項規定,法定刑就是無期徒刑或死刑,因此判袁無期徒刑。
據指出,陳文仁八十一年間以中尉軍階退伍後即到中國經商,並娶了中國妻子,中國中央軍委會總參謀部第二部(即情報部)伺機與他接觸,陳被利誘吸收。
陳回台找上還在空軍服役的老同學袁曉風,袁同意協助情蒐,多次將負責業管或刺探而來軍事機密存放在隨身碟,交給陳文仁轉送給中國情報單位。
除吸收袁外,陳文仁也多管齊下,向另一名丁姓軍官刺探軍機;同時也透過袁的關係,向劉姓軍官行賄,要求協助蒐集軍機。
兩軍官拒絕被收買 舉發破案
據悉,被接觸的兩名軍官向保防部門回報,軍方通報調查局偵辦,辦案人員查出陳與袁來往密切,並拍到兩人接觸的畫面。軍方決定採取「反情報作為」,讓陳、袁以為可拿到機密性文件,派出軍官假意要交付機密文件時,將兩人逮捕。
檢調查出,袁曉風涉嫌蒐集、洩漏不同軍事機關軍機,約有廿案,袁將隨身碟交付陳文仁後,中國視軍機價值,先後透過陳行賄袁共七百八十萬元。
高檢署和調查局查扣袁的電腦硬碟、袁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六年七月卅一日的帳戶交易明細表,並傳訊丁、劉兩人作證,認定袁、陳涉案事證明確,並起訴兩人。
高院合議庭審理半年多,證據都對袁、陳不利,高院昨宣判袁十二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並對袁召開延押庭,但袁認為偵查中已自白,要求讓他交保,因音量太大,法警長以為「有狀況」,還緊急帶著四位法警進入法庭戒護。合議庭最後依袁判重罪、有逃亡之虞,諭令下月四日起延押兩個月。
本報記者昨訪問被裁定延押的袁曉風,他不高興回嗆:「有什麼好問的!」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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