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1 | |
改革本為落實公平正義的原則,但馬政府的年金改革方案,未彌平軍公教與勞工之間的差別待遇,反而拉大差距,加深九百多萬勞工的相對剝奪感。 改革一定要抓到重點,年金之所以必須改革,主要是十八%優存、軍公教退休所得替代率太高,與退休年齡太早,造成深不可測的財務窟窿,這才是問題所在。另外,改革是在檢討當下的狀況,不是「講古」,還在緬懷「反共抗俄」、「殺朱拔毛」年代軍公教人員的苦難,因此十八%、年終慰問金這種舉世獨有的措施,早就該廢掉了。 想想看,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一年兩百多億元,加上十八%一年八百億元,兩者一旦廢除,國庫一年立刻省下一千億元,不但化解大半年金破產危機,若用之於公共建設,更可振興經濟,厚植國力。 坦白說,中階軍公教月退加十八%優存,往往有七、八萬元,因此所得替代率砍到七成以下,仍有五萬元,依舊比民間平均實質薪資多,不會影響生活品質。而勞工用最高的四三九○○元投保上限去算,月退金一個月也才二萬多元,僅能維持最低生存水平,何況多數勞工根本還領不到這個數目,馬政府竟忍心對勞工下手,良心何在? 月領二萬元,對軍公教而言是地板,必須保障,卻是勞工的天花板,大刀一砍,毫不留情,讓人分不清誰是主人,誰是公僕?這種改革是「小刀砍軍公教、大刀砍勞工」,真是不改也罷,等到國家破產,全民不是上街頭抗議,就是流落街頭,那時所有軍公教與勞工的處境就沒有差別了。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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