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7日 星期六

馬政府帶頭殺死陳水扁總統

新聞報導 -
作者 張銘祐 | 贊升   
2012-11-17
法務部能夠大言不慚的與外交部招開一個沒有外國記者的國際記者會,老調重談他們是多麼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給予陳總統多大的禮遇,但是如外界預料他們就是要 宣布要陳總統押回北監,完全不符合所謂的公平正義,尤其壹週刊登出北監典獄長方子傑,可以在吳敦義副總統身邊大餤美食,當日剛好吳敦義與黑道大哥敬酒引起 風波,其中的真實意義更能引法外界猜想。

揣摩上意,是整個國民黨體系均是如此,但是我們看到方子傑與吳敦義…等已經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原則,公務人員中立法第四條『公務人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第五條『公務人員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 爭。』而當日屬於事務官的方子傑,已經違反相關法律,因為吳敦義副總統與陳水扁總統屬於敵對政黨狀態,而且當日吳敦義與法務部與針對的黑道大哥交誼,方子 傑對待陳總統是這種態度,對吳敦義副總統有交情的『人』又是另一種態度,實在令人不甚欷噓。

不只方子傑典獄長做出該是,法務部、特真組與外交部對待林益世給予相當禮遇,身受嚴重貪污證據確鑿的林益世一家不了了事,而針對捍衛台灣國家尊嚴與主權的 陳水扁總統,在多項罪證無證據之下,予以不人道對待(如灌水、24h監視…),深受重病的陳水扁總統卻要擴大國際記者會,要送回北監,也嚴重違法。更不符 合國際人權標準,更不顧慮國際人權的呼籲。

可悲的是高雄市市議會聽從上意,許議長可以不顧社會呼籲臨時推翻已通過二讀的『陳總統保外就醫之聲援』,深感台灣政府體系之傲慢,高雄市議會身為民意代表單位,卻以如此粗糙之作法,引發高雄市市民質疑高雄市市議會已經詆毀『人權都市之美名』。

1. 外交部與內政部所召開之記者會已經違反,國際人權之標準,淪為馬英九政府之打手。

2. 台北監獄方子傑典獄長以經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四條與第五條之相關規定,監察院與法務部應該介入調查。

3. 高雄市議會民主進步黨團因該向高雄市市民道歉,沒有捍衛民進黨中央要求各縣市議會要通過『聲援陳水扁總統保外救醫』,任由許議長變更法案。

總而言之國民黨流亡體系對堅持『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陳總統司法迫害,對捍衛中國併吞台灣的流亡體系的人都可得饒恕。 美中台都因該停止迫害陳總統,將馬英九流亡政府驅離台灣。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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