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月退軍公教領年終是慣例」立委斥黃富源違法亂紀


促天兵人事長下台 陳冲道歉
〔記者陳璟民、林恕暉、劉曉欣/綜合報導〕領取月退俸的軍公教退休人員可領取年終慰問金,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稱這是「行政慣例」;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潘孟安昨再痛批,考試院銓敘部都已講明沒有法源依據,黃富源卻還「違法亂紀,罔顧社會觀感」,應立即下台。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在彰化答覆記者提問時也說,已領月退俸的退休軍公教人員還領有「年終慰問金」,違反公平正義;過去民進黨執政時也有疏失,現在既然發現問題,就應該「懸崖勒馬」。
銓敘部:發年終規定已刪除
銓敘部長張哲琛昨指出,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廿六條,於民國五十四年曾修訂「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當時希望藉此彌補退休金的不足;如今,公務人員現職待遇已有改善,這項規定已於一百年一月一日刪除。
不過,張哲琛也說,依照俸給法等規定,年終慰問金、獎金等給與事項,屬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掌,行政院發放年終慰問金前,「未與考試院商量」,「但年終慰問金的預算若經立法機關審議通過,就具有法定效力」。
民進黨立委昨召開記者會痛批這項做法,林淑芬批評黃富源聲稱此獎金編列很多年,成行政慣例,所以合法,還說未來要繼續編列發放,這種言行完全沒有苦民所苦,且蔑視民意,令人痛心;她要求「天兵人事長」應即下台,行政院長陳冲須出面道歉。
潘孟安表示,行政院自行逐年頒訂「注意事項」,當作發放軍公教退休人員的依據,在考試院銓敘部直指沒有法源依據後,人事總處還要蠻幹,代表馬政府不管國家典章制度,不尊重立法院職權,只照顧特定族群,吃相難看;他要求,行政院應該終止於法無據的行為,否則黨團不排除將此事移送監察院糾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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