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親愛的上帝,我有罪,所以我主張改革18趴

獨孤木 2012/10/26

剛剛有個不斷發重複留言的網友留言,我本來不想理的,不過他講的又好像很嚴重,我剛好放假有空,就回一下好了。

他的發言內容如下:

你有罪嗎?

如果你對一件自己根本是一知半解的事情,就跟著起鬨、攻擊,造成別人的損失,甚至有些人因而難以為生,或為此致死。如果你有宗教信仰,如果你心中有神。請問,你有罪嗎?

「十八趴」若非深入瞭解,就連軍公教本身都不甚清楚,如果你只是片面瞭解和片面探討,就跟著起鬨、攻擊,造成別人的損失,甚至有些人因而難以為生,或為此致死。

請問,你有罪嗎?


在這個社會對立莫名其妙升高的現在呢,我其實是主張一切回歸法制化。沒有法源依據的,就不可以發。而且我們針對事情來講,不要針對族群來發言。

一個制度如果太複雜,那該改革的是制度吧。

制度的改革一定會有人受影響,可是國庫沒錢了,你覺得應該怎麼辦?一年編八百億補貼沒有法源依據的18%符合公平正義嗎?

我心裡面有神,他告訴我我有罪,因為我坐視不公不義的事情持續存在。如果我放任這種不公不義的事情繼續存在,任由債留子孫,那就是一種更大的罪過。

你的心中有神嗎?你覺得神會建議你領取沒有法源依據的18趴的利息,任由我們下一代的子孫都個個揹負沉重的國家債務嗎?你不覺得這是很嚴重的罪嗎?這等於是搶劫耶。而且你為了自己的利益還一直去批評合理改革的人,這是不是一種罪呢?

你心中的神到底告訴你什麼?反正這種錢我都拿了那麼久了,就繼續拿下去吧?是這樣嗎?還是說神會告訴你,不該是我的就不要拿?

我想這答案很明顯吧。

如果有些人信了神,接下來只為自己的貪念,鼓動別人放棄生命,來為自己的利益找藉口,這種人是犯了什麼罪呢?

政府的改革如果讓某些人因此致死,這問題是該在政府身上,還是在檢討不公不義的制度的人民身上?

親愛的上帝,我有罪,我坐視不公不義的制度存在已經太久了,現在是我贖罪的時候到了。所以我主張改革18趴。

還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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